拿着铲子挖开一条长长的浅沟,将种子撒下后,浇了水,又把泥土盖回去。
在旁边继续挖沟,直到有近十分之一的地上种了东西,她才收了手。
这样种的是瓜果类的,需要挖坑,蔬菜就简单多了,直接把种子撒在上面就行,土质这么松软,只要浇点水就能活。
一直拱着腰非常累,还要给两份饭菜,她不能一直呆在空间不出去。
从空间出来,她推开门,来到客厅,看弟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来作业已做完了。
“姐。”姐姐房间刚才一直关着门,他以为她累了在午睡,就没有吵她,现在出来了,郑兴安就靠过来。
“有事吗?”叶纤红问道。
弟弟到了这里,一开始肯定新鲜,时间久了就会腻。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精力过剩,最喜欢跟同龄人去外边疯,弟弟在虞城没有朋友,想出去玩也找不地方。
要不,晚上带他去赵大成那边?叶纤红寻思。
胡向阳那些人,身份虽然不简单,相处似乎并不难,再说她只是带弟弟去陌生地方解闷,又不是要他跟那些人交朋友?应该不会被嫌弃吧!
“没事。”郑兴安答道。
他确实有些闷了,电视没有好节目,一直看也无聊。随身听的歌听了无数遍,也不想再听,他感觉无事可做。
但是叫他选择,他宁愿在这里无聊,也不愿意回老家。
跟姐姐在一起,他感觉更踏实。
“没事就帮我择菜摘豆吧。”叶纤红把四季豆和茼蒿拿出来,放在桌上,说道
郑兴安点点头,拉了把凳子坐下来,开始摘四季豆。
叶纤红回到厨房,拾掇面盆里养着的泥鳅。昨天吃了红烧肉,今天就给他们做道红烧泥鳅吧。
照老家的土办法,把每条泥鳅的头都剪下来,拉出肠子,然后冲洗干净,放在镂空的塑料篮里沥干水。
这道菜其实不难做,烧热油锅后,放入泥鳅煎一会,等表面略干了,就加水放入酱油、绍酒和姜蒜,又放些冰糖、半个辣椒和几粒花椒,烧开后盖上,用小火慢慢焖着。
叶纤红的印象里,这道菜如果烧得好,比大多数的山珍海味都好吃。
当焖得酥/软的泥鳅夹到嘴里,只用嘴一吸,肉跟刺就会分离,鱼肉到嘴里后,鲜滑/嫩/爽一齐在嘴里爆发,美味得难以形容。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肉吃完了,整根鱼刺还没有散开,整整齐齐的挂在筷子上。
想到那个滋味,叶纤红自己也馋了。
泥鳅准备好后,叶纤红又把五花肉下水煮,准备煮熟后切片炒回锅肉。
可惜买不到豆瓣酱,只能自己调配味道,否则会更好吃。
看时间已三/点多,叶纤红决定早点动手,免得去赵大成家时,因为时间紧,搞得手忙脚乱,坏了人家聚餐的气氛。
四点钟的时候,晚饭已做好了,叶纤红和弟弟拿着饭菜去医院。
郑建国很奇怪,为什么这么早就送晚饭过来,叶纤红把朋友要帮忙的事说了出来。
叶知书听说女人在虞城交了朋友,自然大力支持,还催促她快点去,别耽误了人家的事。
这么多年来,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性子孤僻,没有朋友,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
叶纤红问弟弟有没有兴趣一起去,郑兴安望了望姐姐,见她有鼓励自己去的意思,就同意了。
姐弟两人出了医院,匆匆来到赵大成的家。
听到敲门声,屋里的赵大成像个孩子一样跑过来开门,看到是叶纤红,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他按照叶纤红的要求,买了一大堆食物和油盐酱醋糖。如果她失约,自己这次可真的出丑了。
叶纤红倒是不担心,她交代赵大成时,就考虑要做一些易熟的炒菜,那些需要长时间炖、焖、煲、煮的菜,全部放弃了。
看着厨房里的乱七八糟的袋子,跟市场买来时一模一样,有的连包装都还没有拆开,叶纤红也是佩服得不得了。
就这样的水平,还敢请客?
先将米淘好放进电饭煲煮,开始收拾食材。
今天他的主打菜是可乐鸡翅,油焖大虾,回锅肉,酱爆茄子,红烧鲳鱼,糖醋排骨,再炒一个香菇菜心,凉拌茼蒿,就全搞定了。
这些菜既佐酒又下饭,最适合这些大男人大口大口吃,所以量备得很足。
将中翅和五花肉简单洗了洗,放进水里煮开,然后拿出来放凉备用,又去摘大虾的虾线,叫弟弟帮自己剥茄子的蒂和择茼蒿,用不了十分钟就搞定了。
叶纤红先烧可乐鸡翅,这道菜放凉一点没事,接着烧鲳鱼和大虾,回锅肉和排骨不能久放,凉了味道就会变差,最好等他们来了后再下锅。菜心也一样,倒是茼蒿,可以提前烫熟,放凉后切碎,跟香干丁拌在一起,放一两个小时也没关系。
赵大成看叶纤红手脚麻利地准备炒菜,松了一口气。
郑兴安到了陌生的环境,手脚有些放不开,帮姐姐干完活后,就有些不知所措。
赵大成的家,比姐姐住的地方还大,墙上的玻璃柜子里,放了很多名酒,有些写着外文,郑兴安听都没听过,一看就知道主人不缺钱。而茶几边上随意放着的大盖帽,又提醒他这个男人还是警察。
在乡村孩子的眼里,警察都是非常神秘非常了不起的人物,腰上别着手枪,骑着扁三轮,在街上突突地开过,总能吸引他们羡慕的目光。
“你是叶纤红的弟弟吧!”赵大成在朋友面前话唠,私下却是个好客之人。见叶纤红帮他搞定了厨房,心情就轻松了。见郑兴安有点拘束,走过去拍拍他的肩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