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儿的表情,外公刚刚有些舒展的眉头又收紧了。
当初这件事,对女儿的伤害实在太大了,如果她还是不肯回家,那怎么办?难道他在这里陪她?
“妈,你别担心,我们会陪你一起去的。”叶纤红给妈妈打气道。
她非常清楚,以母亲对家的渴望,这个娘家是肯定要回的,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她身边,给她力量。
“那行。”叶知书终于点点头,“你们先在这里呆一天,明天我们跟你一起回去——”
事情总算定了下来,气氛也开始变得轻松。
叶纤红和妈妈一边一个,扶着外公走出屋,在房子周围看了看。
听说房子是外孙女出钱造的,老人家非常意外,难怪女婿看到自己,急急给她打电话,原来这个瘦瘦的外孙女,才是这个家的主心骨。
“小红现在做什么工作?”老人家好奇地问。
“她现在在做生意。”说起女儿,叶知书骄傲地说道。“小红她开了家美容店,又和朋友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现在由你女婿在管着呢!”
“不错不错。”老人家真心服气了。
想着这个孩子差点儿没办法出世,他又有些内疚。还好孩子福大命大,才没出事。
老人一般都迷信,觉得这样的孩子,往往会成材。
又想了想自己身边培养的两个孩子,跟外孙女比,还是差远了。
看着这个叫自己哥的小姑娘已经是老板了,舅家的表哥不淡定了,他眼神炽烈地望着她,一付小弟看到大佬的崇拜神情。
“别动什么歪脑筋,好好跟你爷爷学医。”舅舅看到儿子的眼神,伸手就在他头上敲了一下,警告道。
“知道了。”表哥看起来虽然不满,嘴里还是沮丧地应了声。
被他爸逼着学医?叶纤红知道这是个好职业,学会后永远饿不死。
特别是外公好像还是家传的老中医,这种中医技术到二千年后,大多断了传承,如果表哥能学会,那他以后真的厉害了。
农村房子私密性差,往往保不住秘密。
郑家门口停了辆面包车,屋里又有哭声传出来,左邻右舍自然有人好奇,待看到叶知书搀着一个老人从屋里走出来,两人相貌又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大家马上猜到了客人的来历。
“知书,是亲家来啊!”没过一会儿,奶奶就在小婶婶的搀扶下,匆匆赶过来了。
“是啊,妈。”有外人在场,大家自然都一团和气。“这是我爸,这是我哥,这是我侄子——”
“亲家母你好。”见女儿的婆婆来了,外公客气地上前打招呼。
“你也好。”看他们的穿着打扮,都不像普通乡下人家,奶奶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
原本想要问出口的话,也缩了回去。
本以为媳妇死活不肯说娘家的情况,以为那边过得很凄惨,所以羞于说出来。没想到家境不错,比自家好得多。难怪她刚嫁过来时,看起来比村里的姑娘长得出色。
第四十六章给母亲撑场面
中午这一顿算是真正的团圆饭,叶纤红专门开车去把外婆接了过来,胡向阳和弟弟也先后赶了过来,加上奶奶小婶十个人,满满坐了一桌。
吃过午饭,带着老人家在附近山脚下转了转,又开车送他们去厂里看了看。
厂里只有王茂琳在。
从昨天开始,她就开始招人了,因为不想滥竽充数,所以到现在为止,只招到一个办公室的文员。
这个小姑娘高中毕业没多久,人倒是个勤快的,嘴巴也甜,王茂琳觉得只要人品好,经验不够可以慢慢培养,所以对她还是比较满意。
厨房做饭的大婶,是她的一个熟人,因为对她比较放心,所以找过来帮忙。
原本想跟别的工厂一样,请个看门的大爷,防止晚上有小偷爬进来,偷工厂的东西。
后来又一想,这里是乡下地方,治安反而比虞城好一些。她又打算和女儿在厂里住,晚上有自己足够了。
等工人到位后,自己没精力管这些,再招也不晚,就暂时放弃了。
工厂面积不大,因为刚粉刷整理过,里里外外焕然一新,倒有种新工厂的气象。
到了办公室,新来的小姑娘殷勤地招呼他们,这让外公很满意,觉得女婿到底是老板,在工厂里受人尊敬,连带着自己也被人吹捧着。
等将来生意做大,就更厉害了。
对他大了女儿十岁这件事,也不那样在意了。
当天晚上,安排好外公一家去休息之后,叶纤红一家坐在一起,讨论着明天的计划。
这么多年没有回去,明天肯定不能像普通女儿回娘家一样,随便带些礼物就成。
特别是郑建国和叶知书结婚后,还没有回去过,明天郑建国以新女婿的身份第一次上门,必须带上足够重的厚礼,才不会被亲朋好友诟病。
提起礼物,叶纤红猛地想起今天出来时,还带了很多给爸妈的礼物,因为当时舅舅来了,她一时激动,忘了取下来,连忙来到院子,打开汽车后备箱,把满满一袋子的礼物拿出来。
听说是小红她干爷爷送的,那肯定是好东西。
叶知书连忙打开来看,果然每一样都包装精美,这样的高档礼盒,拿来当礼物肯定最好不过了,反正他们自己也舍不得吃,就全部送去好了。
想了想,又觉得缺少压箱底的礼物,于是又计划着明天去市里一趟,买一只火腿,再加两条好烟,两箱好酒,再带些给孩子吃的糖果,就齐全了。
商量好后,时间也不早了,叶纤红他们也没回虞城,就在家里住了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