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的,男孩子吃点苦,才能懂事。”郑建平倒是想得开,在旁边又解释了一句。
“也对。”叶知书想想女儿,确实是吃了太多的苦,才一下子开了窍,变得这么能干。
如果一直窝在家里,说不定跟村里那些姑娘一样,只能老老实实找个农村男人嫁了,重走他们这一辈的老路了。
叶纤红看了看小舅,又看看三叔,觉得自己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上次回家跟爸妈商量办圆屋酒的事,这个远房三叔主动上门示好,希望进爸爸的工厂,被爸爸拒绝了。
叶纤红考虑到他一个四十岁男人的面子,就帮他在诗诗姐家的工厂里谋了个好工作,三叔也知恩图报,这次自家割稻,都没有请他帮忙,就不声不响地主动来了。
从这一点来看,他比小舅会做人。
虽然同样是帮忙,事前大包大揽跟做了再出声,在叶纤红看来,完全是两个概念,叶纤红更喜欢三叔家这样的回报方式。
原先她还担心今天只有一家四口割稻,不知道一天里能不能完成,现在一下子多了四个壮劳力,动作快一点,这块不过一亩的田,说不定半天就能完成了。
于是大家一起下田,各找了垄二米左右宽的距离,加紧开始往前割。
三个男人把堆在田里的稻穗清出一块地方,把放在田埂的打稻机抬下来,用摇手柄把柴油机发着了,开始打稻。
一时间田里都是柴油机隆隆隆的声音。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安安被安排在郑兴旺的旁边。
不过两个人以前就很少交流,所以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有主动开口。
安安以前虽然没有像今天这样,正式割过稻,不过农村出生的他,以前送茶水时,也会下田割一阵,所以对这个活并不陌生。
何况现在身体已经过灵液改造,身体的柔韧性也好,体力也好,都跟以前不可同日而后语。身体又有近一米八,长手长脚的他,镰刀一挥就可以割到一大片,速度特别快,很快就到了最前面。
郑兴旺自从安安下田后,就偷偷观察他。
见他明明比自己还小一岁,却比自己长得高长得帅,心里早就不服气了。
现在见他干农活,速度居然比自己还快,更加不愿意输给他,于是拼命似地挥动镰刀,想要超过郑兴安。
两人你追我赶,很快和其它人拉开一段距离。
叶纤红的速度只能算一般,不停弯腰伸腰,确实非常累,不过她的身体好,这些都能克服。
直起身子休息时,看见弟弟和郑兴旺远远往前面去了,两人还一付暗里较劲的模样,就疑惑起来。
这两人虽然是堂兄弟,好像平时没有走动的啊!怎么一付谁也不服谁的模样?
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弟弟完全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根本没有观察旁边的郑兴旺,只是一门心思想多干点活。倒是那个郑兴旺,似乎有什么想法,时不时地抬头向弟弟那边望一眼,像是不想输给弟弟。
真有意思。
叶纤红暗想,看来弟弟变得出色了,家里的这些堂兄弟,对他有些不服气啊!
又注意到三婶每次直起身子,都在偷偷关注儿子和安安,难道他们还有什么未说出来的事?
站在父母的角度,肯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安安一样,长得又高大又帅气又能赚钱,或许安安的出色表现,让他们这些做父母的,都有压力了吧!
叶纤红心里也很自豪,安安能这么出色,说到底还是自己培养的结果。
在血缘关系上,他虽然是自己的弟弟,换个角度来说,她一直把弟弟当儿子在养。在他身上花的心血,一点不比前世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少。
直起身子看了看,才下田没多久,这块田已割了近五分之一,看来努力一下,上午真的能完成。
三婶和小舅妈的动作也不慢,表面看时,镰刀不像弟弟他们挥得急,实际上却有一种固定的节奏,所以不知不觉中,就割下一大片稻田了。
反倒是自己,力量用得不均匀,速度也时快时慢,一点都不稳定,反而是所有人里最慢的。
好在自己面前割的区域比她们都窄,才没有远远落在后面出丑。
“小红,你累不累?要不你先回去吧!”叶妈妈望着女儿红扑扑的脸,心疼地说道。
女儿可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人就靠她辛苦赚钱,怎么能让她吃这种苦?
再说她的男朋友胡向阳,是吃公家饭的警察,还是京城的大户人家出生,如果女儿晒得黑黑的,像个土不拉叽的农村姑娘,万一被他们嫌弃了怎么办?
“是啊,小红,太阳太大了,你先回家吧!”三婶和小舅妈也跟着劝道。“这边交给我们就行了。”
她们的心思跟叶知书差不多,都觉得叶纤红现在都是大老板了,没必要跟他们一样,干这种体力活。
第七章赚钱之道
“没关系的。”叶纤红笑了笑,谢绝了她们的好意。
现在才割了不到两小时,身体真的没那么累,所以还可以坚持一会。如果真的累得受不了,她也不会客气。
见她不愿意回去,要继续干活,几个长辈看她的眼神就有些不同了。
在农村,一个女孩子如果找了个出色的男人嫁了,或者考上大学,赚了大钱,吃上公家饭,只要是出人头地了,一般就会被家里娇惯起来,不让她下田地。
就像村里一个姑娘,以前非常乖巧懂事,后来嫁给一个乡里的小干事,搬进市里生活。现在每次回娘家,架子大得跟皇后娘娘似的,一家人都得围着她转。
哪里像叶纤红,都是这么大的老板了,依然保持着以前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