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妈。”郑兴旺向叶知书道谢。
“别客气。”叶知书回了个笑脸。“大妈家别的没有,鱼肉还是吃得起的,以后你经常和安安一起过来吃——”
“嗯。”郑兴旺应道。
心里却清楚,嘴里应下来没问题,真的叫他过来,却没这个胆量。
“安安以前个子也矮,他姐把他接到虞城,天天大鱼大肉吃,你看现在长高了多少?”叶知书在一边念叨道。
她当然不知道安安突然暴长,是因为喝了灵液,以为是女儿天天买鱼买肉给儿子吃的缘故,所以劝郑兴旺也多吃些,将来长得高。
三叔三婶在一边听了叶知书的话,就有些心酸。
安安命好,有这个姐姐照顾,他们却没有这个本事,天天让儿子大鱼大肉。
就是隔些日子买块肉回来,她们也要仔细盘算。
“没关系的。”叶纤红想到自己答应了三婶,让郑兴旺跟弟弟卖衣服。“农忙结束后,你跟安安一起卖衣服,中饭晚饭就在我家吃,保证天天让你吃到肉。”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听叶纤红这样保证,三叔三婶眼前一亮,惊喜地叫道。
“谢什么?”叶纤红故作不高兴地说道。“说到底,你们还是没把我们当成一家人。”
“是,是我们的错。”三叔连忙点头应道。“以后兴旺也是你的弟弟,他如果做错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如果不听,告诉我,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三叔,兴旺大了,不能再打骂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男孩子大了,你得给他尊严,否则长大了,就没有担当——”
“是,是。”三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转头望着自己的老婆,想让他帮自己圆圆场。
“你少说两句就行。”三婶白了老公一眼,接口道。
她虽然文化不高,说话技巧却比老公强多了。“兴旺以后跟着小红,由她帮我们教育,难道不比你瞎搞强?”
“对,对。”三叔连忙应道。
郑建国本来就话少,见老三夫妻的样子,忍不住想起以前的日子。
那时自家过得这么苦,他也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生活有起色,如是不是女儿站出来,自己恐怕也像老三一样,在别人面前唯唯诺诺,只希望别人给自家一个机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开口:“小红,既然你三叔三婶把兴旺交给你了,你就好好带带他。”
“放心吧,爸。”叶纤红一口答应。“我一定会把兴旺当成安安一样,照顾他的。”
第十二章苏思诗的麻烦
吃过午饭,小舅小舅妈就要回去了,叶纤红看他们累了半天,再叫他们大太阳下骑自行车回去,太辛苦了,打算开车送他们回去。
两人推辞了一会,见叶纤红坚持,也答应了。
胡向阳原想睡午觉,不知道是不是吃饭前睡过了,现在反而没了睡意。见叶纤红要送人,就提出让他来送,叶纤红见胡向阳精神不错,就同意了。
至于原来骑来的自行车,留在这里就行,下次来平原村的店里时,再骑回去就行了。
倒是三叔三婶没有急着回去。
他们四十岁年纪,正值壮年,又是干惯这种农活的,这样辛苦半天,还撑得住,不用睡午觉。于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他们家的情况,跟以前的叶纤红家差不多,别说没有电视机,就是录机音机也没有,只有一台收音机,听听广播和音乐。
想看电视,只能厚着脸皮去邻居家。
隔壁家的年轻人,最近赚了点钱,新买了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又在院子里用毛竹支了根天线,能收到四五只台。
平时他们也不好意思去打扰主人家,碰到有特别精彩的连续剧,主人也会邀请邻居去看,于是左邻右舍一起上门,在院子里看个过瘾。
像叶纤红家这种29寸的大屏幕彩电,他们根本无法想像,那超级大的屏幕,清晰的画面,立体声的音响,就算是看广告,也觉得非常过瘾。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家还装了卫星天线,可以收到几十个频道,连香港台湾的节目都能看,这比邻居家只能收几个满是雪花的本地频道,不知好看了多少倍。
两人一边看,一边在那里感慨。
如果自己赚了钱,一定也要买一台大彩电,这样下雨天或者不干活的时候,就可以躺在床上看电视,那感觉,比去电影院看电影都过瘾。
安安这次回来,随身的包里带了几本漫画书,郑兴旺一听就激动了,跟他一起上楼,去他的房间看书去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只要没有闹过解不开的矛盾,建立友谊其实非常容易。
只需打破最初的尴尬局面,聊到这个年纪都感兴趣的话题,很快就有说不完的话了。
特别是郑兴旺姿态摆得很低,让安安跟他说话时,感觉非常舒服。
安安是那种别人对我好,我会加倍对人好的性格。同样,如果别人不理他,他也不会主动去搭讪的人。
所以两人进了房间后,马上就变得无话不说了。
郑建国和叶知书吃完饭,处理完院子里的谷子,感觉有些累,就撇下屋里的人,上楼去睡午觉了。
相比三叔三婶,郑建国今年五十了,最近需要操心的事又多,时常感觉精力不济,现在感觉特别劳累。
而叶知书身体虽然恢复了,不过病了这么多年,总对自己的健康没有信心,上午劳累了半天,就想着好好休息休息,免得刚好的身体又出问题。
楼下只剩下叶纤红和苏思诗,还有看电视入迷的三叔三婶。
叶纤红望着爸爸背影,想着自己是不是有点疏忽了,居然一直没有为这个家的顶梁柱调理一下身体。
家里四个人,因为他一直最健康,所以就算年纪最大,叶纤红也惯性使然,觉得他最不需要自己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