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节(1 / 2)

这当然是用来给对方压力的手段,对警察来说,不可能因为这么点时间就没耐心了。

“我——”郑立建还是没有说,心里还在挣扎。

“带走。”小方见他这样还在坚持,猜到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暴喝一声。

两个同来的警察上前一步,把他的手反绞过来,戴上了手铐。

单凭他上午跟人去郑建平那里恐吓,就可以把他带回派出所问案了。

到了派出所,小方没有迟疑,让两个手下马上问案,自己去给叶纤红打电话。

听说郑立建没有马上说出对方的名字,叶纤红越发猜到对方可能不是简单的人物。

“小方,那你继续问吧,问不出也没关系,关他一天就放走好了。”叶纤红回答道。“我在村里安排了两个人,胡向阳也在,到时他跟谁联系,我们会跟踪他的。”

“那就好。”小方见叶纤红另有安排,放下心来。

他是个没有背景的警察,行事自然不可能像胡向阳他们那样,为了目的,可以剑走偏锋。

他做任何事,都要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丢了好不容易得到了升职机会。

“这件事麻烦你了。”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笑道。“你的作用是打草惊蛇,如果能问出当然好,问不出来,也方便我使出下一步棋。”

“谢谢你的理解。”小方客气地道谢。

对叶纤红,他一直非常佩服。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能力走到这一步,真心可以成为自己的偶像了。

借着跟胡向阳的关系,自己升到副科的职位,下一步想往上升,估计还得借胡向阳的力量。

如果靠自己,他心里清楚,或许这个副科就到顶了。

很多次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升职,或许是叶纤红在背后帮忙,以胡向阳的性子,未必会有这个细心,暗暗帮自己。

“应该我谢你才是。”叶纤红笑道。“不过我们都是吃货团的成员,都是自己人,就没必要谢来谢去了。”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心里反而平静下来。

这次因为三叔的电话,她突然下了动手的决心。

当真的把事情定下来之后,她反而没有忐忑不安,只有面对狂风暴雨前的宁静。

——

胡向阳开车来到叶纤红家,被早已等在门口的郑建国夫妇迎进屋里。

“这条狗真漂亮。”叶知书叫了一句。

农村里养狗的人家很多,但是养的都是土狗,还没有一条狗像这只狗一样威武雄壮。

“这是小红养的松狮犬。”胡向阳把狗狗介绍给丈母娘,“它非常聪明,你跟它说什么,大多数能明白。”

说完,做了个叫它坐下来的手势,松狮犬果然依言身后靠后,在地板上坐了下来。

“啊哟,真聪明。”叶知书兴奋地伸手去摸它的头。“小红也真是的,养了这么大一条狗,也不带回家给我们看看。”

嘴里埋怨着,身子已直起来,准备去厨房拿东西喂它。

在屋里转了一圈,从冰箱拿了几块瘦肉,装在盘子里,准备喂它吃。

现在的她已不用干什么体力活,平时在家就是个家庭主妇,空下来织织毛衣,洗洗衣服,也没别的事,有只漂亮的狗陪着,也不错。

松狮犬不挑食,叶知书递到嘴边的肉闻起来很香,它就张开嘴吃了。

吃完后还拿头去拱人,一付很兴奋感激的模样。

叶知书更高兴了,从盘子上拿起别的肉,继续喂它。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连忙站起来去接。

听到是女儿的声音,她埋怨道:“小红,你养了条这么漂亮的狗,为什么平时回来没带回家?”

“妈。”叶纤红有些无奈。“一只狗而已,难道我每次都带回来,不麻烦啊!你喜欢狗,我帮你找一条养好了。”

“真的吗?”叶知书有些意外地叫道。

“你想养这种大型狗还是那种长不大的小型狗?”叶纤红问道。“这种狗虞城很少,大城市里肯定是有的,我帮你挑一条品种好一点的。”

“你说什么品种好养,最好乖一点的。”叶知书想了想,反问道。

“那你养一条金毛吧!它最乖了。”叶纤红回答道。

等说完,又担心起来,这时候这种国外引起的犬类,也不知道国内有没有。

算了,到时间打电话问一问别人,总有人知道的。

“行。”叶知书笑着应道。“对了,你打电话过来找谁?”

母女有什么事,肯定早就告诉自己了,小红没有提起,肯定不是找自己的。

“你叫向阳听电话。”叶纤红说道。

等到胡向阳接起电话,他吩咐道:“刚才小方已把郑立建抓了,估计问不出威胁三叔的人是谁,我让他把郑立建关一天,等郑立建回来了,肯定会去找那人商量,到时你们顺藤摸瓜,把所有幕后人员全部搞清楚——”

“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胡向阳毕竟也是当过派出所副所长的人,马上明白叶纤红的布置。还夸了一句:“你这招引蛇出洞不错。”

“别贫嘴,这件事有多重要,你应该清楚。”叶纤红提醒道。“你白天最好领着那两个人熟悉一下郑家庄村的每条路,晚上可以出去探听一些消息,别在家里傻傻地什么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