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南瑾、温氏与南姗围坐在热炕上的桌几边,各干各的正经事,南瑾捧着一卷书册看得认真,偶尔饮一口热茶,温氏翻着一簿账册核对账目,时不时拨几下算盘珠子,南姗坐在临窗的位置,正自个乖乖捧着碗……吃香喷喷的肉馄饨。

一幅吉祥三宝的和谐画面。

崔妈妈亲自包煮的馄饨,皮薄儿馅儿多个头足,咬一口下去,满嘴肉酥芬芳,这碗馄饨不仅味道鲜美,卖相也十分好看,汤面漂浮着一层碧绿细碎的香菜叶儿,中间还游荡着不少肉粉色的小虾米。

色香味俱全,南姗自然食欲旺盛。

南姗一口气吃了个碗底朝天,轻轻放下手中的小汤匙后,欢欣地向看书的南瑾报告吃肉战况:“爹爹,我吃完啦。”

南瑾抬起低垂的眼皮,瞟一眼锦鲤戏水的干净碗底,两条浓黑的长眉毛,跟毛毛虫似抖了好几抖,仿似在无声谴责,你这小丫头哪来这么大好胃口,片刻后才道:“拿帕子抆抆嘴。”

南姗十分听话,伸出白嫩嫩的小爪子,拿起桌上一方折叠好的洁净绢帕,有模有样地展开半幅,贴放在嘴上摁了一摁,又小幅度地抹了一抹,水汪汪的大眼睛再望向南瑾,甜声询问道:“爹爹,我这样做对么?”

如果南瑾会讲米语,必定要赞闺女一句,你的动作很“perfect”,但是,南瑾不懂这门外语,所以微一颔首,表示你老爹我很满意。

俨然已开始迈向小淑女道路的南姗,被温氏捉抱到怀里,揉了揉闺女的胖肚子,再亲昵地点点女儿的翘鼻子,含笑嗔道:“你这个小冤家,怎么这么能吃呢,瞧瞧这小肚皮儿,都圆成什么样啦?”

南姗窝在温氏怀里,小懒猪似地拱了拱,天真无邪道:“熟透的大西瓜。”

温氏忍俊不禁,揉搓着怀里的爱女,笑闹了好一会儿,与神色温暖的南瑾商量道:“老爷,笙儿已离家多日,我想到祖父那里,小住几天照料他,老爷意下如何?”

南瑾稍一斟酌,便同意了:“好,笙儿毕竟年纪还小,也从未长时间离开过我们,夫人去陪他几日也好,岳祖父年龄大了,你也多陪陪他老人家,天渐渐变凉,让他多注意身体,家里剩余的几个孩子,我来照看。”

温氏与南瑾的目光对视,嘴角勾翘,轻柔地笑。

……

经南瑾再三考察,南笙确实不如三个哥哥擅读书,南瑾仔细思量之后,决定让他暂改尝试武仕一途,温老祖宗得知此事后,兴冲冲拐走了小外曾孙子,精神矍铄地放言,他要再培养出一名武状元来,他的亲孙子温玉玳,早些年在武科举中拔得魁首,就是他老人家一手操练出来的。

温玉玳一直认为,读书是一件比流汗还吃苦的事情。

对此言论,温玉玳之父与温玉玳之子均不赞同,嗯,这俩祖孙,均是喜欢笔墨纸砚胜过刀枪棍棒,夹在老爹和儿子中间,却不能被深刻理解的温玉玳,只觉人生寂寞如雪,现下,好容易有了个弃文从武的外甥,老舅舅和小外甥顿感惺惺相惜。

亲儿子的成才之路,温玉玳着实插不上手,只能在管教体罚时,才能出上一份当爹的助力,亲孙子嘛,果然如幼时的抓周礼,也深深地眷恋着诗书和笔杆子,温玉玳抓耳挠腮地无比郁闷,已把希望寄托于刚投胎到儿媳妇肚里的次孙上头,不过这个希望略不现实的渺茫,万一直接是个姑娘,那就更轮不到他插手管教了,正值此充满期盼的等待中,亲妹妹的亲儿子自我贡献的送上了门,温玉玳好歹能掺和进去半只脚,过一把管教晚辈的瘾,嗯,另外一只半的脚,是温老祖宗的。

……

南姗摇摇温氏的胳膊,小声问道:“娘,你不带上我一起么?我也想小哥哥了。”

求出门喂,实在不想每天都看到南老夫人的脸喂,老是看咱不顺眼,咱明明又乖巧又听话,还长得这么漂漂脸,给咱笑一个,会再多涨两条皱纹么……

闻得女儿之言,南瑾放下手中书卷,表情肃杀地看着南姗,道:“姗姗,跟着爹爹不好玩么?”

……南姗囧,面瘫爹,你这是在吃醋么?完全不符合你的日常形象啊,你应该冷着脸,完全没商量地只说仨字,不许去。

温氏轻笑,和怀里的小闺女轻咬耳朵,低语了几句,南姗立即从温氏怀里爬出来,扑坐到南瑾的腿边,笑眯眯道:“爹爹别生气,姗姗给爹爹捶捶腿。”

南瑾十分享受儿女绕膝的快乐感觉,小闺女的拳头敲在腿腹,南瑾心中大悦,却依旧板着脸,只不过,右手已经不由自主地伸出,轻摸着南姗的小脑袋瓜,南瑾对女儿慈爱了一会儿,又对含笑的温氏柔声道:“夫人,今日午饭给屏儿和绍华,一人准备一份红烧猪蹄,补补脑子。”

南姗暗汗,根据吃啥补啥的原理,要补脑子,也该吃红烧猪头啊,红烧猪蹄明明就是补爪子用的哎。

……

谷绍华的脑弦绷紧了一上午,全神贯注地确记下十八道问题,到得午饭时分,已腹中空空,饥肠辘辘,由贴身小厮来欢和来喜,伺候着净了脸面和一只手(另一只抹了伤药的手,已被裹成了一只白纱粽),当谷绍华晃悠着脚步到了餐室时,餐桌上已摆满佳肴,最先映入眼帘的,却是两盘颜色鲜亮的红烧猪蹄。

别的菜式都是单打独斗的一式一份,独独红烧猪蹄,并蒂成双的一式两份。

谷绍华瞄瞄自己被裹成肥粽的爪子,又看看南屏与自己如出一辙的左手,刚略松快下来的脑弦,又再度紧紧绷起来,谷绍华是个性格很奇怪的娃儿,他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却不喜欢朋友因为他而被插两刀。

也就是说,谷绍华自己被揍成红烧猪蹄,他不会觉得很难过,若是因为他的疏懒,连带着南屏也要成为猪蹄子,谷绍华的心里头,就会相当不是滋味,有一种叫做愧疚的感觉,蔓延丛生。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谷绍华不能对师父不尊不敬,为了不让好友变猪蹄,也只能卯足了劲,早些完成南瑾留予的功课,当下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填饱肚子,又一溜烟地跑回书室,发愤努力去了。

来欢傻脸,来喜瞪眼。

南屏微微一笑,总算没白挨一顿打,顺便暗赞,今日的红烧猪蹄,依旧香滑可口,不油不腻,吃完后唇齿留满香,甚好。

……

谷绍华全心全意又勤奋半晌,终于在黄昏之际,将南瑾提问的三十六题,全部完整无误地记下。

呼呼,哥儿俩都不用被打成猪蹄子了,完成任务的谷绍华,刚想给脑子松口气,南瑾就提着色泽光润的戒尺来了。

谷绍华暗呼好险的同时,又忍不住喜意洋洋。

南瑾面无表情地提问,谷绍华神色自若地回答,一问又一答,半点不卡壳地流畅无比,问毕,南瑾眼含深意地看了南屏一眼,南屏心中顿时一凛,又深深受教了一回。

对于谷绍华可圈可点的表现,南瑾淡声表示了俩字,不错,而后,没给谷绍华任何喘息机会,又洋洋洒洒甩出二十个新问题。

谷绍华再度傻瞪眼之时,南瑾又提着戒尺悠达走了。

入夜,吃完晚饭的谷绍华,没如昨夜一般,吃饱了就登床入睡,在盈盈烛辉下,背诵南屏新划予他的二十道问题,谷绍华已费了一天的脑子,没多久,就开始犯困地眼皮子打架,强撑了一会儿后,终于抵挡不住漫天席卷的困意,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后,直接伏桌睡着了,呼吸绵长,鼾声淋漓。

☆、第31章 日常+1(改个bug)

温氏午后便起车离了府,要去照看几日外居的幼子,南瑾没了共度良宵的枕边人,便捉了幼女南姗来充数。

此时,屋内灯火通明,南瑾盘腿坐在暖炕上,给趴在腿上玩的小闺女,一点点拆解着脑袋上的细麻花辫,同时,也不忘随时教导女儿长学识。

温氏擅长把女儿逗笑成一朵花,而南瑾,他擅长给家里的花骨朵浇水施肥,以往,南瑾最缺时间与膝下骨肉共享天伦,如今,他最不缺的便是时间,南瑾见女儿聪慧乖巧,便亲自教她念书,目前已开始教闺女念三字经。

南姗虽接受教育十几年,三字经这个东西,她却只能准确背出前十二个字,那便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至于后头的,她就得问知识渊博的度娘了。

而在南瑾的教导下,南姗已可以背诵出来,后头的十二字是“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今晚,南瑾又教了南姗后续的四句十二字,即“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正要浅显的给女儿讲解其中意思,温氏早年的陪嫁康阿黛,过来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