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三朵拿了蒲扇站在小凳子上,一下一下的给大嫂扇着风,眼睛亮亮的看着锅里的果酱,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果香,甜甜酸酸的味儿,馋的口水直吞,可真香啊。

待灶里的余火也渐渐熄了,季歌总算解脱了,用勺子把果酱表面抹平,就这么直接搁锅里,静静的冷却凝固,所需时间至少也得隔一夜才行。

“大嫂,洗脸。”三朵见活忙完了,她把蒲扇扔一边,打了一瓢冷水放盆里。

季歌对着三朵笑,赶紧洗了把脸,清凉凉的水触着肌肤,身上的热气消散,说不出的舒坦,她深深的吁了一口气。用原始工具做软糖,可真够累的,尤其是这酷暑天气,像是放在蒸笼里似的,都快热晕了,希望她的心血没有白费。

二朵拎着破罐回来,她抓蚯蚓去了,家里只剩下一只老母鸡,顺大娘说小鸡喂养的好,最近应该就会开始下蛋,她有些心急,就更加努力的抓蚯蚓。还没回家呢,刚刚走到大道上,就闻见自家屋里飘出来的果香,可真好闻,馋死她了,她颠颠儿的冲回了家。“大嫂,大嫂,你做什么了?”

“回来了?我想做糖,不知道能不能成,得明天才知道。”季歌有些累,搬了个椅子坐在门口,正好有风徐徐吹拂,她动了动自己的胳膊,有点酸疼酸疼的。下回还要做的话,得让大郎来,这是个费力活。

明天才能成。二朵没什么兴趣了,看着妹妹道。“三朵,咱们煮蚯蚓去。”

“好。”三朵听话的跟着二姐去了屋后。

傍晚,果酱已经冷却开始凝固,季歌把锅盖盖上,一家人吃了饭洗了澡,坐在屋前的空地里闲聊乘凉。忙忙碌碌一整天,天微微亮就起太阳落山才归家,也就这会最是惬意,晚风凉爽吹散热气,和家人们笑笑闹闹的说着话,能很好的抚平身体的疲累,比什么仙丹妙药都要管用。

次日一早,吃早饭的时候,季歌笑着说。“一会先别急着走,看看我昨天的心血有没有白费。”

“肯定不会白费,那味可真香,特别的浓郁。”二朵露出一个沉醉的神情来,把大伙都给逗笑了。

季歌有些紧张。“一会就知道了,咱们先吃饭。”

“下回要做就喊我,你教我我来做。”刘大郎认真的说着。昨晚他替媳妇细细的按揉了好一阵,今儿早上还有些喊疼,他心里就不好受。

“知道了。”季歌点着头,笑的甜滋滋的。

饭后,刘大郎直接把锅拎到了桌上,当然,下面会垫一块木板。季歌打开锅盖,香味扑鼻而来,完全没有昨日的浓郁,是清清淡淡的香味,色泽是暗黄,还算晶莹剔透,拿着勺子压了压,软的,有点儿弹。季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心里有底了。“应该是成了,拿刀切成小块。”这刀是特意买来,专切糕点果脯的。

口感软和有点微微的弹,偏甜夹了点李子酸,味比较浓。总的来说,比外面买的十文一斤的糖要好吃点。

“好吃。”三朵拿了一块又一块,细细的咀嚼着,笑的眉眼弯弯。果然是孩子,就爱这些酸酸甜甜的。

季歌觉的味浓了些,吃了两块就收手了,有点腻。“得送点给顺大娘和有根婶,余下的你们慢慢吃,别吃太多,会不爱吃饭。”

“大嫂,这软糖也做卖买吗?”刘二郎问了句。

“不太好。”季歌解释道。“得顺着季节来,季节一过就不能卖买了,这事先放着,不着急。”

刘大郎也觉的有点腻,就吃了一块。“你要去顺大娘有根婶家?”

“对。送点软糖过去。”说着话,季歌已经分了两份软糖出来。

“我去吧,我找平安有点事。”刘大郎说着,接过媳妇手里的软糖。

季歌还有一堆琐碎活要忙,就应了这事。

刚进八月,淅淅沥沥的飘起了小雨,日夜不停,嘀嗒响着,好在农事都忙的差不多了,该收的收了,该晒的晒了,该种了种了,这会下雨正好,滋润着庄稼。

山里的凉米分果有些果子已经熟透了,刘家又开始做起了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仅靠家里的半亩地是完全不够吃的,今年还买了不少粮食,再者也要为明年做些准备,能不用钱买粮就尽量不用钱。眼下家里事也少,刘家三兄弟就在山里找果子,捡柴木野菜菌子等等,还有放地笼抓鱼,刘家的姑嫂三个就窝在家里拾掇着。

这样琐碎一堆的充实生活,夹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日子平平静静安安宁宁,不愁吃穿,不经意间会产生一种恍惚感,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的。待回过神来,季歌又笑自己犯痴,哪能一直呆在山里呢,再怎么好也要到外面去看看,不过,等她和大郎老了,儿女成亲生子忙着顾自己的小家时,或许他们可以回到这个偏僻的深山沟,看岁月静好慢慢过着余生。

细绵绵的小雨,断断续续的飘了近十天,进了八月中旬时,天总算是放晴了,再不晴,就该忧心地里的庄稼了,毕竟刚刚种下去,还很脆弱。天一放晴,地里的庄稼真的是一天一个模样,雨水足长的快。略有些凉爽的气温,在连续晴了两天后,开始慢慢炎热,却也没有七月里的毒辣,这样的日头,正好合适晒菜干。

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季歌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还烙了不少饼子,分两种馅,一荤一素。八月初进镇给秦师傅送火焙鱼时,季歌就烙了二十个饼,十个鸡蛋,三斤的玉米发糕,两斤五花肉。让刘大郎路过柳儿屯时回趟娘家。回来后,大郎告诉她,一朵挺好的,就是黑了点,看着精神不错,妞妞也养的好,白白胖胖肉嘟嘟的一团儿,特别爱笑。季母对他也有了点好脸色,说话和气的不少,还问了两句季歌的情况。

季歌猜想,九成是家里日子好了些,每回过去拿的礼也不错,不再是那个需要接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刘家,她的态度自然就转变了。其实,想想季母这样的性情,是很平常的。季歌想起她头一次回娘家时,季母虽有些嫌弃说话却带了些提点,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啊,自家日子都紧巴哪里有心思顾女儿。

对于季母,季歌也没别的想法,就是逢年过节,有能力了就尽着一份心,送些节礼过去,也算是替原主全了孝道,旁的她一个外嫁女就不多掺和了,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就成。

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到了九月底就没有做了,山里没有凉米分果。今年的收获比去年要多些,季歌三姑嫂每天整理着换回来的吃物,乱七八糟的种类繁多,做这事的时候,她们心里特别的开心,完全可以体会到,收割时节农民伯伯的那种激动和兴奋。

主要是大郎也在家里,有个伴也放心些,跑了很多个山头,不仅寻的凉米分果多,比较深的山里,鲜有人去,里面的野果菌子也多,吃不完就晒成果脯,菌子也没拿出去买,直接晒成干,想来明天搬出去了,想要吃点菌也不容易,留着自家吃。野板粟足足有半个袋子,这种野生的味道特别好,生吃也好吃,炖汤也美味。

还有一个很意外的事,掏到了一个野蜂蜜!代价也是有的,大郎和二郎被蛰了好几下,季歌急的不行,她又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事,慌慌张张的跑去了顺大娘家,好在顺伯有经验,麻利的拔出蜂针后,将拿来的草药捣成汁敷在了伤口,也不知是什么草药,没几天就消肿了,并没有起不良反应。季歌松了口气,很严肃的告诉着两兄弟,往后不能再这样冒险!

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不做了,家里就清闲了不少,季歌和刘大郎商量着,正好趁这时候,去趟松柏县探探情况,吃饭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就把这事说了说。次日一早,稍稍收拾了番,季歌夫妻俩踏着白茫茫的雾,手牵手的行走在山林里,前往松柏县。

☆、第031章

松柏县非常大,特别繁华,站在城门口,看着人潮拥挤的热闹大街,季歌心生恍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只身一人前往大城市打拼,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是她不愿意回想的,倘若有重选的机会,她想,必定不会再选这条路,太难太苦,成功是成功了,可她的下半生却过的不好,年轻时用身体拼财富,事业刚稳定,却成了用财富养身体,到来头,她什么也没得到。

她其实是极喜欢清岩洞的氛围,那种平平淡淡细水长流的生活气息,让她格外的沉醉迷恋。她上辈子没看透,以为所谓的好日子就是要挣很多钱,所以她拼命挣钱,财富两字得到的越多反而越觉的少,她总是想,她还年轻要挣足够的钱,然后找个人结婚好好过日子,她死的时候三十五岁,她以为自己还有大把的时间,她还年轻,可她却死了,也不知,她辛苦拼来的家产会落在谁手里。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她心里是欢喜的,有种很惊喜的感动,穷一点苦一点她不怕,她就想好好活着,过的舒心惬意。摇摇欲坠的家却需要奋斗,是责任,她得到了这个身体,就要担起肩上的责任。奋斗归奋斗,她是万万不会如前世般拼命,就好像疯魔了似的。

时间缓缓流逝,和刘家人朝夕相处,温馨温暖点点滴滴汇入心底,她溶进了这个家里,是家里的一份子,兜兜转转,到头来她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要挣钱要奋斗。这一次是不同的,季歌心里明白,这次和前世是完全不同的。她有一个家,有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她不是一个人,她有家有爱。

刹那间,季歌被一股汹涌澎湃的情绪包围,她不知道要怎么来形容,就觉的特别的有动力,整个人很兴奋很激动。

前世她独自一人都能打拼出一条路来,这辈子是和家人在一起,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定也能经营出一份安安稳稳的幸福。

“媳妇。想什么?路上只吃了点饼子,咱们是吃面还是找家小饭馆?”刘大郎跟着队来过几回松柏县做事,多少还是有些熟悉,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季歌稳了稳情绪。“找家小饭馆,吃了饭,再去找个住宿的地方。”

松柏县离清岩洞很远很远,途中他们还搭了好几回牛车,真一脚一步的走过来,得整整一天。现在约摸是申时过半,下午四点左右的样子,吃个饭再去找住宿的地方,也算合适,休息休息明天去打探情况。

“我知道有个小饭馆,价格实惠味道也不错,饭馆旁边也有住宿的地方,还算干净整洁。”刘大郎边说边握紧媳妇的手,往熟悉的小巷子拐去。

这会他是什么也没有想,只有一个念头,得牢牢的握紧媳妇,不能把媳妇给丢了。

时辰尚早,小饭馆很安静,是对中年夫妻开的,正在忙碌的洗洗切切的活计,见有人进店,老板娘抬头一看,对着刘大郎笑。“要吃饭吧?想吃点什么?前几天佑哥他们过来做事,我还讷闷怎么少了个,说你家里有事不回队里了。”说着,看向一旁的季歌。“这是你媳妇吧?你俩可真配,模样都好着呢。”

“柳嫂来个一荤一素就行。”刘大郎说着,侧头看了看季歌。“媳妇,这是柳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