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漂亮!一段时间之后,原本皱巴巴的一团终于能够看得清模样了。儿子像妈,小家伙的五官大部分长得都像张瑞云,眼睛又大又圆,鼻子小而挺,樱桃小嘴带着微翘的弧度,只有脸型跟耳朵,依稀有林凤麟的影子。
陆秀对此十分满意,她最怕小家伙长得跟总裁文里的孩子那样,和父亲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如果真那样,整天面对一张跟林凤麟极为相似的脸,继承了张瑞云记忆的陆秀免不了尴尬,现在这样再好不过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漂亮的小婴儿更讨人喜欢的东西了,几乎每个过来看他的人都夸他长得好看。房东太太更是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有空就来逗他玩,还一口一个我家小毛头。都有人跟她开玩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孙子了。
空闲下来,陆秀开始纠结着给孩子取名字。既然这是她一个人的孩子,当然要跟她姓陆。可惜,她连着纠结了好几天,孩子的名字却只定下了陆这个姓。好不容易想到的名字,要么觉得不好听,要么觉得寓意不好,一个个在她眼里都配不上她那么完美的宝宝。弄到最后,她干脆懒得再想,直接喊他宝宝。反正孩子还小,有的是时间想名字。
陆秀运气不错,产后恢复得十分顺利,既没有产后感染,也没有留下腰酸腿痛的后遗症。一出月子,立刻就活蹦乱跳了。更令她哭笑不得的是,原本贫瘠的胸部竟然因此迎来了二次发育,让她原本干瘪的少女身材变得凹凸有致了起来。无怪乎她曾听人说过,怀孕是最好的丰胸方式。
此时,她之前攒下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确定身体没什么大碍后,她开始在报纸上寻找起跟电影业相关的工作来。现在这个时间距离上海滩电影业的第一次大繁荣还有段时间,报纸上关于电影的工作不多,有也一般都是幕后的工作,陆秀带着孩子根本就做不了。
知道机会没那么容易来临,陆秀一边关注着这方面的消息,一边又默默铺开了稿纸。没办法,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根本就做不了普通的工作。
可惜,她真的不擅长写才子佳人的故事,憋了好久才憋出一个短篇,可惜依然逃不过被退稿的命运。反倒是随手寄出的一首余光中的诗成功过了稿。
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之前北岛那首诗的余波终于彻底消散了。吃一堑长一智,陆秀却再也不敢不经思考就随便寄稿子出去了,这次寄的是余光中的《寻李白》,自认绝对不可能犯忌讳。笔名照例用的是诗人的原名。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架不住别人想太多。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拿到她稿件的编辑竟然曾经在之前那家倒霉被烧的编辑部工作过,一眼就从地址认出了她。竟以为她以李白自比,不仅写信对她表示了支持,甚至在还在信中大骂当局,高呼诗人不死,吓得陆秀忍不住又想搬家了。无奈实在没钱,才只能作罢。
不就是抄了两首诗吗?至于吗?陆秀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用生命在抄袭。被那位编辑一吓,她连忙把原本准备寄出去的诗收了起来,生怕对方再借此解读出连原作者都不可能想到的含义。
不敢再寄诗,又实在抓不住这个时代流行小说的精髓,陆秀郁闷地发现自己竟然即将面临山穷水尽的危险局面。
连房东太太都看出了她的窘境,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她对未来的打算。听她的口气,分明是想劝她改嫁。
对于未来,陆秀想过无数种可能,唯一没想过的就是改嫁。不过,她也能够理解房东太太的好意,对于这个时代的女性来说,身处她这样的境地,改嫁才是最好的出路。不想伤害房东太太的感情,陆秀嘴上应着,手里却开始越加发奋地写稿。
可惜,这段时间她原本就因为照顾孩子没怎么好好休息,因为孩子,挤出来的时间也断断续续,根本没办法静下心来写东西,写出来的东西自然是惨不忍睹。别说换钱了,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
眼看着用那首诗换来的钱也即将用尽,陆秀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写信给几个哥哥求助了。一想到这个时候写信,肯定会引来张家总动员,有很大的概率会连大人带孩子一起被押回张家,从此彻底无缘她的电影梦,这才只能作罢。
在饿死的威胁下,陆秀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准备再寄一首诗出去。外面在下雨,带着孩子出门不方便,陆秀把宝宝托付给了房东太太,自己一个人出了门。走到半路上才想起自己忘了带钱,只能半路折返。
没想到回到家,却刚好撞见了令她震惊的一幕。一对打扮新潮的陌生中年夫妇正在房东太太的陪同下,对着她的宝宝又亲又摸。
情况蹊跷,陆秀隐在暗中,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
那对夫妇男的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精瘦,穿着灰色的西服,女的约摸三十几岁的样子,一身墨绿色的旗袍,身材保持得很好。看举止做派,应该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
宝宝此刻正躺在那女人的怀里,瞪大眼前好奇地望着眼前的陌生人。
那女人显然也敌不过小家伙的魅力,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好漂亮的小毛头!真的是男孩子吗?”
“当然,不信你看他的小鸡鸡。”听到这话,房东太太立刻迫不及待地掀开了小家伙的尿布,眼神闪闪发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陆秀总觉得她此刻的表情像极了拼命兜售货物的小贩。
“哟,真的是男孩子啊!这么漂亮的男孩子倒是少见。”看到小鸡鸡,连原本沉着脸的男人脸上也浮现出了一丝笑意,他说着,这就准备伸手去摸。
陆秀可不想自己的宝宝被陌生人非礼,连忙疾步走了出去。二话不说,就从女人手中抢过了孩子,满脸戒备。
那对夫妇面面相觑,似乎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片刻后才有些不满地盯住了房东太太的脸。
房东太太的脸上果然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她反应倒是挺快,急忙解释:“这是张先生,张太太,我的远房亲戚,今天难得过来串门。他们天生喜欢小孩子,看到小毛头长得可爱,就抱在怀里逗弄一番,你别介意。”
陆秀早已从他们几个刚刚的反应中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却也没有拆穿她,冲那对夫妇打了个招呼,抱着孩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果然,没过多久,房东太太就过来敲门了。
她倒是没有虚与委蛇,直入了正题:“你自己一个人也养不活,不如把孩子送人,也是一条生路。”
“谁说我养不活他?”竟然有人把主意打到自己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孩子身上,陆秀这次是真的怒了,语气毫不客气。
见陆秀不客气,房东太太的语调也高了起来:“就凭你,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一天到晚收退稿信,怎么养活他?难道去当暗门子?”
暗门子,文雅点说是流莺,直白点说就是妓女,私娼。这的确是这个时代女性走投无路之下唯一的选择。
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语调不对,房东太太连忙换了副口气,语重心长地劝解:“我也是为你好。把孩子给了人,好歹也是一条活路。没了孩子拖累,你也好找个人改嫁。你才多大,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啊!”
“张先生一家是好人,先生在交通局工作,前途无量,太太心地善良,温柔贤淑。他们自己不能生育,只想找个孩子继承香火,肯定会善待小毛头的。小毛头跟着他们,总比跟着你饥一顿饱一顿的好。”
房东太太口才了得,那慈眉善目的表情,那循循善诱的语气,差点让陆秀觉得,自己如果不按她的意思办,简直就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第13章
可惜,只是差点。陆秀不是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女,没那么容易上当受骗。
回想房东太太之前对自己的各种照顾,再想想她面对那对夫妇时那殷勤的模样,对方想要这孩子,肯定不是临时起意。但身为孩子妈的她却到现在才第一次见到他们。要不是今天半路折返,她甚至怀疑自己就算真把孩子送了出去,也永远都没机会见到他们。
房东太太果然精明啊,如果是生在这个时代的普通女子,说不定真的等到孩子被她卖了,还会替她数钱。
果然啊,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好人……
“如今世道不好,多少孩子刚生下来就被饿死。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你好好想想吧!我也是为了你好。”估计还以为陆秀若有所思是在考虑要不要把孩子送走,房东太太拍了拍她的肩膀,继续扮演她的好人角色。
目送着房东太太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陆秀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出了这样的事,这里是没办法再继续住下去了,可惜她却根本没钱搬家。
难道真的要去向张瑞云的几个哥哥求助?几个哥哥虽然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但家里可是还有一个封建的老母。要是真被家里知道了行踪,就算大人侥幸不被扭回林家,身为林家骨肉的孩子却是怎么也逃不掉的。
虽然陆秀觉得林家的人就算再怎么丧心病狂也不可能对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不利,但她实在舍不得让这个自己拼死才生下来的孩子再入那个魔窟。当初林母准备对身怀六甲的张瑞云动家法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在她看来,林家没有一个人有资格碰这个孩子一根手指。
与其让孩子平安长大,叫那样的人爸爸,叫那样的人奶奶,她宁可抱着孩子一起饿死。
小家伙对妈妈如今的糟糕处境一无所知,喝了几口奶就在陆秀怀中沉沉睡去了。闭着眼睛,小胸脯一起一伏,肉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仿佛一头吃饱喝足的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