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浔挑眉:“难得看大姐夸人。”
陆宁冷笑,“那是因为有太多人不值得我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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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三哥,展信悦。
与君相识微时,感君侠义,心中对您生出情愫……
悠之刚读了一句话就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她揉着胳膊,还没等继续看,就被涵之抽走,涵之道:“小姑娘莫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污了你的眼。”
悠之指指信,声音里带着几分俏皮,“周玉秋没有读过几天书呢,怎么会写这样的信呢?该不会是花两分钱去报摊写的吧?”
现在许多报摊也是有代写信这样的项目,与旧时代写信的营生相同。
涵之捏着信,道:“几次三番警告,她倒是不放在心里。”
说起来悠之并不知道,但是涵之他们却是知晓的,周玉秋虽然不住在沈家,但因为是三姨娘的妹妹,又没有什么工作,因此每个月是要在这边领十五块块的零花钱的,这钱虽然不多,但是她只一个女孩子,却也是极够极够的。
可是饶是如此,她却总是想着能够巴上这边,又是故意去市府找工作,故意给沈言之写情书,小动作不断。
看样子,这就是一个白眼狼,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贪得无厌。几次三番,已经让家中长辈十分不喜,也明里暗里的警告了几分,如若再是这般,就是要断了这零花钱,可是周玉秋总是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背地里又是阴奉阳违。
“父亲念着三姨娘的情分没有将她撂下不管,她倒是越发的得寸进尺,我看她就是想要进门分一杯羹的。”涵之冷笑,“我并不轻视堕入风尘的女子,但是不得不说,有些女孩子,本身也是好逸恶劳,想着赚快钱,一步登天。”
悠之咂摸了一下四姐的话,“家中她唯一能扒上的也就是三哥了,别人哪里会理她,三姨娘这人还是知道进退的,不会乱来,也是有理有据。”
正是因为三姨娘明白事理,沈父才不好彻底的不管了周玉秋,总归是三姨娘的妹妹,但凡三姨娘有一点不靠谱,怕是周玉秋也就可以轻易的处置了。
“姐姐,我前几天听徐曼宁说,市府要安排人去奉城那边工作一年,她很担心她哥哥会被安排过去呢。”悠之想到了这事儿,轻声道。
涵之一愣,随即审视小妹妹,道:“你是说……?”
悠之笑了起来:“三哥去那边待一年也好啊。”
北师会越来越强盛,三哥去奉城多少也能接触一些北师的官员,这是其一。而其二,倒并非躲着周玉秋,而是换一个好一点的环境,三姨娘既然是明白事理不会为周玉秋传信,那么这个信件就必然是三哥那些狐朋狗友帮着传的。那么离开北平,与这些人疏远,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儿了。等一年后回来,有些酒肉朋友大抵也就散了几分。
“我与父亲说这些,父亲不会听,但是姐姐可以与父亲分析一下啊,我觉得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极好的。三哥身边没有了那些酒肉朋友和红颜知己,与三嫂的感情也能好上几分。”悠之神秘兮兮的,“说不定能让我们早点抱小外甥呢。讨厌外面那些莺莺燕燕。哎呦。”
泪眼巴巴的看着涵之,指控道:“四姐怎么打人呢?”
涵之:“小孩子别整天给我研究那些没用的,这事儿我去和父亲说。”
悠之:……生孩子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不生孩子,难道我们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吗?又不是孙猴子。
涵之盯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甭给我玩儿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