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不能抽他,也要让他受点教训,让他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才成。
采薇在屋子里转悠了着,一双清澈的大眼在奢华的屋里搜索,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收、收、收……”
于是,一件件价值不菲的古董、一张张出自名家的字画、还有种马身上鼓囊囊的荷包、价值连城的玉佩等物,就随着她的叨咕声凭空消失了。
要不是怕吓到人,她真想把这屋子里檀木家具,蜀锦床帐都一并收了去!这些东西,少说也能值几千两,就这么白白放过,还真是让她有些心疼呢!
打劫完毕,采薇又把燃着鹅梨帐中香的香炉移了过来,移到律俊臣的身边猛劲儿的熏着,一想到待会儿他会做出的丑态,她忍不住大笑起来,几乎想留下来看过热闹再走……
不过,因为记挂着朝云的卖身契是否真实有效,她还是很快就离开了。
刚走出律俊臣藏娇的小院儿,立刻就有一个小厮鬼鬼祟祟的从角落里闪了出来,贼头贼脑的朝着采薇的方向望了望,转身一道烟的向律府跑去。
律府里
当家的少夫人于氏,正心急如焚的在屋里来回走着,地上的茶盏碎片到处都是……
丈夫一大早又是沐浴,又是熏香,还从里到外的换上大红的新衣,打扮得风流俊俏,不用说她都知道,定是为了去见那穆家的小浪蹄子,讨那小*的欢心去了。
穆家的小贱人人小鬼大,嘴刁心毒,手段了得,要是真个把丈夫给哄住了,进门来做个姨娘,律府里还会有她的好日子过吗?
一想到这,她就心慌的厉害,丈夫前脚出去后,她后脚就派出心腹的小厮盯着,看有什么动静,好立刻向她汇报。
小厮见采薇离开了,就一路小跑回来,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的向于氏汇报了一遍。
于氏听后,顿时疑惑起来,百思不得其解。
丈夫的本事她知晓,若是在床上,没有一两个时辰是弄不完的,尤其是对新鲜的小嫩女,只怕一天一宿也不会尽兴,哪里会刚见面就放人走了呢?而且,律家的小蹄子好容易勾搭到她丈夫,又怎会这般轻易的离开?
越想越觉得蹊跷,好几次,她都想亲自去看看,一探究竟,但又怕惹了丈夫不高兴,所以便压了下来,思虑再三,命人把律俊臣的乳娘唤来,吩咐她去小院儿送些补汤,顺便儿看看哪里的情况!
律俊臣的乳娘卞氏,今年已经四十出头的人了,却还喜欢像小姑娘那般涂脂抹粉,穿红着绿,说话时也一般捏着嗓子,拿腔作调,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厌物。
于氏心中虽憎恶她,但因她是自家老公的乳娘,少不得要给她三分薄面,所以无事时,从不叫她到跟前来,卞氏因少夫人厌恶她,心中也很苦恼,使尽了诸般手段溜须讨好于她,也没甚么收效,如今听了于氏的吩咐,以为自己立功的时刻到了,急忙提了补汤,三步并作两步的直奔鸿运酒楼的小院儿而来……
……
采薇拿着朝云的卖身契,轻而易举的就把朝云从念奴娇带了出来,朝云虽然感激涕零,但表面上却没有太多的情绪,只一声不响的跟在采薇的身后,随她进入了当街的一家茶馆儿,在一间清雅的包房里坐定。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朝云,见那朝云半垂着眸子,表情恭谨却不显卑微,虽侧坐在哪里,脊背却挺得笔直,再看那朝云的容貌时,只见她肤如凝脂,杏眼桃腮,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朱,当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只是,美人儿大多心高心骄,过于看重自己的美貌,若她的心里存了半分这样的心思采薇也是不会用她的。
☆、第七十一章 买她的时间 【二更】
“这是你的卖身契和一百两银子,你现在就可以拿回去,过你想过的生活了!”
采薇把朝云的卖身契和一百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平静的看着她,心里却不停的打着小鼓,但愿,她不要让她失望才好!
朝云站起身,看都没看那些东西一眼,径直走到采薇面前跪下,说:“奴婢说过,若得小姐拨救,朝云愿终身侍奉小姐身边,以报小姐的再生之德。”
听她这么一说,采薇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也没有救错认,朝云果然是一个知恩图报,一诺千金的女人。但她却依旧坐在那里,高冷的说:“想留在我的身边,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朝云毫不犹豫的说:“若得侍奉小姐,便是粉身碎骨,朝云也心甘情愿!”
采薇心中欢呼雀跃、载歌载舞,她想要的,可不就是朝云这样忠心耿耿的人,她的理想是将来把事业拓展到整个大晋国,成为大晋国第一女富豪,若是没有忠心不二的得力干将,她所有的理想都将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永远都不会实现!而朝云,就是她得力干将的最佳人选!
缓步走到朝云身边,将她扶了起来,采薇说:“若你真想留在我身边,需得用药物掩盖了你闭月羞花的容貌,你可愿意?”
“奴婢愿意!”朝云斩钉截铁的回答。
“倘若有一日,你所心仪的男子因为你的容貌厌弃你,你该怎么办?”
朝云果决的说:“男子若为了容貌而厌弃我,证明他所爱的,不过是一张皮囊,既如此,我便用了自己的真面目待他,几十年后,待昭华老去时,也同样会被他所厌弃,这种浅薄的男人,不要也罢。”
一席话,让采薇心悦诚服,连连点头,更觉得自己没有选错人,这个朝云,果然是个无价之宝!
她取出老乌龟给她的两颗药丸,递到朝云的手中。
“这两颗药丸,须得分别用开水研开,先用黄色的涂遍全身,届时,你的全身都会变成蜡黄色,之后再用这颗黑色的,在脸上画一片胎记,便可变成不折不扣的丑女,到那时,就算走遍天下,你也不用担心会因美貌而招惹麻烦了!”
“只要小姐一声吩咐,奴婢随时可以装扮!”朝云毫不犹豫的接过药丸,收了起来。
“这药抹在脸上,没有我的解药,是永远都不会脱落的,所以,你要考虑清楚,不要中途反悔才好。”
虽然采薇明知朝云不会后悔,但还是问了一句。
果然,朝云坚定的说:“就算永远变丑也无所谓的,奴婢一向认为,自古红颜多薄命,巴不得自己生的丑些才好呢!”
这下,采薇彻底放下心来,心中所有的顾虑都烟消云散,她把朝云暂时安置在了客栈里,约好晚上再来接她。
和朝云分开后,采薇没忘记向鹦哥打听了自家老娘的所在,听闻老娘正兴致勃勃的带着几个娃子在戏园子看戏时,她的心放松下来,暂时不用为老娘回家撞见妖孽的事儿担忧了!
不慌不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找到了上次买衣服的那家成衣铺子,打算给朝云和家里那只妖孽买些衣物。
朝云的身量中等,不胖不瘦,所以买衣服也很好卖,片刻间,亵衣、中衣、袄子、棉裤、鞋袜等,都买齐全了;可轮到那妖孽时,采薇却犯愁起来:妖孽的身量较一般男子的高许多,成衣铺的衣裳都倾向于正常的身高,所以,挑了半天,也没挑到一件合身的。
掌柜的见采薇出手大方,不愿错过这一大笔的生意,讨好献媚的说:“既然没有合适的,不如小店为姑娘现做一身儿,等做好了,小人亲自送到府上去,小姐以为如何?”
采薇恶寒,她才不会让他们特意把男人的衣裳送到家里去呢,想了想,她捡大号的衣衫胡乱买了一身,结账后,快步离去了!
到了自家门首,她看到家里的酒楼依然是生意兴隆、座无虚席,心情不由得一片大好,上前和周叔打了个招呼,又到酒楼的后厨去找了些吃的,用托盘端着,径自回后院儿去了。
此时晌午已过,家里饲养的那只妖孽一定饿了,她得赶紧回去喂饭菜给他吃,免得他饿极了,又要寻她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