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罗站在车辕上,正由内侍扶着下车,但听得马蹄声阵阵,抬起头来,便见李定宸一骑当先,已经赶了过来。离得近了,便可看出他的形象比起几个月之前,又有了不小的变化。
虽是在军中也有人伺候,但外间不比宫中,许多地方只能将就。且回来的一路上光顾着赶路,也没怎么打理,他的胡茬已经冒了出来,整个人都显出了前所未有的明朗落拓之气,看得越罗一颗心扑通直跳。
而他似乎也没有停下马的意思,反倒甩了一记鞭子,打马飞驰,而后在掠过越罗身边时,一伸手,将她给捞了过去。
越罗但觉眼前日光一暗,天旋地转,人已经换了个地方,在马背上颠簸驰行,险些惊叫出声。
李定宸一手提着缰绳,另一只手紧紧揽着她的腰肢,等两人纵马掠过了朝臣们的队列,他才胸膛鼓荡,在她耳畔开怀畅笑,“阿罗,朕到底抢了你一回,痛快!”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 虽然后面还会有一个属于他们的时代,但在这里停止刚刚好。 当然,还会写几章番外交代一下一些乱七八糟的。
第127章 番外一 太平盛世
余敏程觉得自己命有点苦。
朝廷打安南的时候,他在西北。朝廷打扶桑的时候,他在江南。朝廷在北边全线开战的时候,他又跑到了西南。
从采风使的角度来说没毛病,因为他的目标就是要跑遍整个大秦。但是点儿背到他这种程度,什么大事不是提前错过了就是去晚了没赶上,也是苦逼得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过也许是因为次数太多,到后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
转念想想,就算他还在京城又如何?皇帝不想起用他,就是天天戳在皇城里,也没有任何用处。倒不如先把自己手里的差事办好,让皇帝始终能够记得他。
尤其是在听说颜弘得到重用之后,余敏程对自己将来的道路再无疑虑。皇帝的心胸也许没有山海般宽广,却也不是气量狭窄之人,王相离朝这件事,说到底是神仙打架,他一个小鬼遭了秧。只要自己真有才能,难道陛下还能一辈子丢开不用?
这么一想,便也安稳下来了。
虽然皇帝要求他走遍全天下,记录山川地理、风土民情,但余敏程自己心里也有计较:真要是沿着大秦的土地一寸不落的走过去,那他就算把一辈子都耗上,也不见得够用。所以只能挑紧要之处。
什么是紧要之处?或是南来北往,商埠繁华;或是地势险峻,兵家必争;或是沃野千里,物产丰富……这些地方都是朝廷所重之地,自然也是他首要的观察目标。
而在既定目标之中,位于中原要冲之地的那些,早就被古往今来无数人记录过,有着反丰富而翔实的记载和数据,不需要他锦上添花。所以余敏程将自己的目标定在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几个地方。
余敏程出身不低,少年时代就崭露头角,成为京中有名的神童,并没有出外游学的经历。不到二十即高中进士,入朝后在翰林院读了三年的书,第一人官便进了御史台,也不曾外放过。
所以这一路走来,虽说是在办差,但他自己也颇有所得。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天地万物,便尽在其中。
许多从前只是纸上谈兵的内容,结合现实之后,又会生出新的东西来。他将自己的这些想法也都一一记下,一边走一边记录,整理成奏折的形式递送回朝廷,表示自己并没有懈怠,一直在忙着呢。
一开始还盼着皇帝传召自己回京的圣旨,到后来反倒渐渐洒脱了,只是这种习惯却被保留了下来。
而根据他收到的消息来看,皇帝虽然没有给过他任何回复,但他的奏折应该是看过的。其中一封讲东南渔业的,甚至还被皇帝拿出来示诸廷臣,认为颇有见地。
但余敏程恐怕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到,最终让自己还京的,不是那些山川水文地貌的记录,而是一篇散文。
这篇文章写的是他在西南时,听说某地夜间频频出现鬼火,十分吓人,然后亲自前去考证了一番。证明应该是当地土壤之中含有某种易燃的物质,因此才会有此等奇景。
有头有尾,有理有据,又解决了一个封建迷信的问题,这篇短小精干的文章他本来是送给朋友品评,结果在京城的传播度竟是不低,成了脍炙人口的绝妙好文。
然后这名声传进了宫里。
之后不久,农事部派驻西南的官员带着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老农赶来,开始在那鬼火烧过的地面上试种粮食。而原因是皇后看了他的文章之后,认为他对鬼火出现的地面的描写很符合“土地肥沃”的特征。
余敏程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据他所知,农事部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试验田”,主要是为了测试不同的种子在不同土地上的生长情况,以便培育出更好的粮种。现在再增加一个,也很寻常。
然而这一年年底,这片无心插柳的土地获得了大丰收。而后根据农事部的研究,这里的土壤之中的确含有一种物质,它能够使粮食增产!
工部随之派人前往,探测并开采出了这种被命名为“磷”的矿物。
虽然如何用它制造出能够增加土壤肥力的肥料,令全天下的粮食都增加产量,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但是作为发现者,余敏程的功劳却是毋庸置疑。
他被召回京城,官职连升三品,跨过了五品这个坎,迈进了朝廷的核心。
但是随着各项研究的展开,却越来越发现,最初对磷矿的各种功用,估计得还不是很准确。越来越多的用法被发现,而余敏程的名字,也自然被所有人记住。他的那篇文章,更是遍传天下,就连不读书的百姓,也能随口说出一两句。
荣耀来得如此快,而且如此轻易,又是在自己从未想过的领域,余敏程居然觉得有些不习惯。
于是,在回到京城的第二年,他又上了一本奏折给皇帝,表示自己在外面懒散惯了,就算回到京城也不习惯这里的生活,还是希望能继续出去,把作为采风使的工作完成。
皇帝沉吟良久,最终批了“准奏”二字,又叮嘱他到了其他地方,也要细心观察不同之处,争取发现更多利国利民的东西。
余敏程:“……”
又过了几年,成熟的磷肥被制作出来。只需要将一点点肥料化入水中,浇在农作物周围,便可以大大增强土壤肥力,令作物丰产。
在这种肥料可以稳定批量生产之后,整个大秦的粮食产量便又上了一个新台阶。风调雨顺之年,土壤肥沃的良田甚至可以达到产量翻番的程度。
然后李定宸惊讶的发现,大秦的粮食快吃不完了。
即使还要供给整个北方草原民族,也完全足够。毕竟除了本地所产之外,安南等地每年同样能够出产无数粮食。
李定宸可不是刚富起来的土财主,坐在自家粮仓里,睡着都能笑醒,却不知道这些粮食该怎么用法。有了足够多的出产,朝廷就显得更加游刃有余。
酿酒业兴起,除粮食之外的其他种植业同样也开始兴盛,丝绸、茶叶、桑麻、瓜果蔬菜……一片土地能养活的人多了,自然也有一部分人离开土地,去学手艺或是经商,市面上的商品越来越丰富,百姓们的生活需求自然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农家有了多余的粮食,养殖业也开始兴盛。在院子里喂养些鸡鸭鹅之类,不但可以增加收入,也可改善生活。更有人专门以此为生,扩大规模,做成远近闻名的大户。
这些变化,都一一看在余敏程的眼中。
直到现在他也不觉得自己做了多了不起的事,但亲眼见证了这一切的发生,心中还是不免激荡起几分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