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黑珍珠一箱、白珍珠一箱、玉如意二十对……”唱礼单的是司徒功。王爷的大喜事,陵王府没打算低调做人,而是尽可能地高调晒了聘礼。
随着司徒功抑扬顿挫的声音,四周不时发出阵阵的吸气声,天啦,珍珠原来还有拳头大的,长见识了。
现在到林家作坊里来做工的可不全是本村的人,还有不少人是附近村子里的人。一时间,外村的这些村民恨不得回去将今日看到的盛事拿出来好好显摆一下。
一辈子看到这么多的珍奇异宝,也算是值了。
“贱人。”严氏独自一个人在院子里骂骂咧咧,她刚刚也听到了村里人的议论,顿时心里又懊恼又生气。如果当初自家没有和林家断了亲,现在她的儿子马志才可就成为陵王的连襟了。那仕途肯定十分顺当,说不准自家还会成为丰城的世家了。
严氏越想心里越难受,可事到如今,事情的发展已经容不得她扭转。无奈之下,她只能通过大骂来缓解心里的难过。
马大郎更懊恼,这辈子,他最在意的就是自家能否出一个官老爷。马志才小的时候在三个儿子中,最是聪明伶俐,所以他花了大把的银子,将马志才送到了私塾里去读书,就指望着马志才有朝一日能为他挣一个老爷的帽子戴戴,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一直自认为是个聪明人,从来没有吃过亏,也不可能有人让他吃亏。却是没有想到,在儿子的亲事上,吃了大亏不说,还徒留一个大的笑柄让村里人看笑话。
“咋好事全都落到林家人头上?”和严氏不同,马大郎心里再难受,对林家再不满,他也不会破口大骂,而是选择默默计算。
可是他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无论是林家还是吴家,发展到如今的规模,已经不是他马家这种小门小户能算计的了。
相反,他马大郎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想方设法怎么讨好林家,让他也能像村子里的人一样,能到作坊里去做工。
掌柜和管事的职位,通过上一次比试,马大郎已经再也不肖想了,因为他知道他根本比不上作坊里的管事和掌柜们。所以他只能退而求次,希望林家能不计前嫌地让他到作坊里去做工。
林家的工人一个月二两多银子,此外还有奖金可拿,一个人一年下来少说也能拿到二十五两银子。这个说起来比他原先在丰城里当掌柜时的工钱还要略高了。
再说,只要进了林家的作坊,分外得到的好处也很多。林家地里的那一片足以让他红眼睛,也不知道老天为什么那么眷顾林子吟,居然让那丫头捣鼓出了水稻和玉米。
马大郎只要一出门看到林家那一大片看不到边际的水稻和玉米,他就忍不住羡慕和嫉妒。
还有林子吟以后成了王妃,林家就更加了不起了。不管怎么说,林家以后肯定是辉煌腾达了,巴结一些,对于他们马家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
马志才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炮竹声,嘴角边露出了讥讽的笑容。哼,让他们得意好了,过了不久,边城就要变成战场,到时候丰城这边必然受到波及。或许,丰城失守也未尝不可能。
嫉妒让马志才完全忘记他自己是个北地之人的事实了,他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如何将林家给踩在脚底。
自打从丰城回来,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二叔了,也没有遇上鞑子和他联络,他的心情难免有些急躁。
不过想一想,他似乎又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向那边主子汇报的。总不能将村子里鸡毛蒜皮的事情向那边汇报吧?
“噼里啪啦。”一阵震耳的炮竹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透过窗户看去到,原来是隔壁的人家放了炮竹。
又不是他们新女婿上门,得意什么个劲?马志才不屑地撇撇嘴,一群白痴。难不成他们放了炮竹,陵王就能成为他们的姑爷?
姑爷?马志才忽然一个激灵,他好似忘记了什么?
静静地一个人坐在屋子里一会儿,他忽然站了起来。有了,呵呵,他马志才是能力薄弱的小人物,可有时候小人物也能成大事情。哼,鸡窝里给出的金凤凰,无论那只鸡怎么装,最后肯定还是现出原形,还不是鸡!
“你想干啥?”马志才一出门,严氏就发现他了。
严氏有些紧张地看着马志才,别看严氏只是一个乡下婆子,可她向来心高气傲,否则的话,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找林家的麻烦。林家今日在村里风头正劲,她生怕马志才出去丢人现眼,被人笑话。
“我进城一趟,你不用管。”马志才不耐烦地回答。
“咋又进城?”严氏不高兴地看着他,自从当家的失去城里二掌柜的工,家里收入一下子急剧减少。家里的生活也不如往日,可没有多少银子让儿子给败了。“家里的银子不多,还等着留给你读书用了。”
到底,严氏也没有放弃,她还是特别希望马志才能再进私塾读书,能给她挣一个夫人的帽子戴戴。林家今日的辉煌让她刺激不小,心里的那份梦想也就更加强烈了。
马新才和黄氏在屋子里听到严氏的话,全都皱紧了眉头。还要老二读书,那他们夫妻赚的银子今后还是别想落一点儿了。
“以后我不读书了,我出去找工干。”马志才板着脸回答。曾经意气风华的梦想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笑话。
“不行。”严氏一听立刻跳脚。这些年来,为了给儿子读书,家里不知道花了多少银子了。花出去的银子没有回报,她才不答应了。“老娘告诉你,要是你敢不读书,非让你老子打断你的腿。”
“不是我不想读书,娘有本事让陵王松口,让儿子好好读书。我就听你们的。”马志才冷冷地开口,“娘以为我们的罪了林家,读书还有用吗?”
严氏一愣,拿在手里的水瓢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马志才不理她,直接拿着一个小包裹走出了院子。
得罪了林家,自家孩子读书都没有指望了,这么多年的梦想忽然断了,严氏一下子变得失魂落魄起来。
马新才和黄氏在屋子里听了微微松了一口气。好啊,不读书才好了。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两个起早摸黑地干活,辛苦赚的银子却全贴给了老二,他们心里苦啊。
读书要花的银子向来没个止境,现在好了,总算是巴到头,老二不用读书。他们夫妻以后也能松口气养自己的孩子了。
马志才顺着道往村外走,对于村子里欢乐的气氛充耳不闻,加快了速度很快到了村口。
“志才。”刚走到村口,一声犹豫的声音叫住了他。
马志才停下脚步抬眼看过去,看到了穿着一身旧衣服的鲍氏。
“二婶有事?”他冷然地问。
“你要进城?”鲍氏看着他的眼神很热切,不过说话的声音却压得很低,“能不能让我见见你二叔?”
“不能。”马志才毫不犹豫地回绝,“要想二叔长命百岁,你就什么都不要追问,更不要胡乱去找人。即使在城里偶然遇上了,你也要装作不认识。”
完全是警告!马志才不是要帮鲍氏,而是他自己怕事。为鞑子办事,在北地绝对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他当然不想多事了。
“我不问。”鲍氏偷偷看看四周,发现一个人影都没有,胆子又大了一些,“这是我给他做的几件新衣裳。我不管他在外面做什么,只要他心里有我们娘三个,我就知足了。”
马志才看着她灰暗的脸色,忽然心软下来。不管鲍氏如何刻薄,她却是一个好母亲,对大狗和二狗是真心的爱。不像自家老娘,看着对他好,却是带着目的的。
“在村里里低调一些也好,省的被人察觉什么。”他伸出手接过了鲍氏递过来的包裹,然后又轻声叮嘱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