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百里婧本能地探身扶住他,手臂从墨问的左腋下穿过,环住了他的背,轻轻地拍着帮他顺气,问道:“怎么了?想说什么?”

离得太近,都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却能闻得到彼此身上的味道,更能感觉到彼此靛温。

墨问唇角一弯,长臂顺势搂住她的腰,叹了口气,轻摇了摇头,散乱的黑发顿时抆过百里婧的脖颈,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痒,头稍稍一低,唇就碰到了她白玉似的耳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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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小剧场】

墨问:(摸下巴)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了,是吃呢还是吃呢还是吃呢?

心肝:(拔剑)敢碰一下,剁了你的手!

韩晔:(不动声色)无论碰不碰,你都会死的很难看。

墨问:(笑)我好像也不是吓大的……

木莲:(哭)老娘真被吓到了!

☆、【029】更衣绾发(补全)

墨问唇角一弯,顺势搂住她的腰,叹了口气,轻摇了摇头,散乱的黑发顿时抆过百里婧的脖颈,带起一阵酥酥麻麻的痒,头稍稍一低,唇就碰到了她白玉似的耳垂。

温热的气息拂过,百里婧的脑袋顿时一偏,她的眉头刚刚皱起,墨问却已经坐直,身子向后靠去,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他的脸色仍旧苍白,神情也如常平静,仿佛刚刚的亲密不过是个意外,连他自己也不曾察觉。

百里婧拧起的眉又舒展,视线却落在墨问敞开的胸膛上,转瞬又匆匆移走,咬唇开口道:“我、我让远山进来替你穿衣。”

听她这么一说,墨问的长臂却仍揽着她的腰没有松开,咳了一声,又摇了摇头。

百里婧不懂他的意思,遂将手递给他,墨问低着头,一笔一划写得极慢:“平时替我穿衣绾发的小厮病了,远山的手脚太笨……”

他一边写,一边自嘲似的笑了笑,又写道:“反正我什么都不能做,下不下床都一样。”

说完,墨问这才松开她的腰,眼睑垂下去,没再看她,仿佛他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似的。

百里婧脱口而出:“我来帮你穿衣服吧,虽然我的手脚也很笨……”

墨问愕然抬起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百里婧却已经掀开薄被,扶着他下床。她从来答应了什么便会立刻去做,甚少拖泥带水。拿过一旁的素色外套替他穿上,从里头的中衣到外头的袖口,再到腰带,鞋,一样样都整理仔细了,再把他的发从衣襟里拨弄出来。

期间,自然少不了肌肤相亲,虽然墨问的掌心温凉,他的胸膛和脖颈处的温度却异常。然而,百里婧从不曾对墨问产生过任何念想,所以,只是起初有些不适应,久而久之便不再尴尬。

墨问除了起初的愕然,之后神色始终淡淡,眼眸沉静,好似这一切本是理所当然。待他坐在铜镜前,从镜中看着身后的女子替他梳头绾发,感觉那把木梳从未有过的,一下一下极为仔细且有耐性,将他凌乱不堪的长发打理整齐。

百里婧的双手惯常使剑,于这些寻常女子该做的事情上并不灵巧,绾发的时候试了好几次,仍旧无法达到一丝不乱的地步,然而,她没有觉得烦,一次一次继续试着。

墨问忽地皱起了眉,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女孩子。

她天性矛盾,对亲人朋友心肠,比如司徒赫,对弱者心存怜悯,比如他,墨问。对厌恶者一直厌恶到底,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比如,她的情敌。

并不是天下所有的女子都能够如此坦荡,爱憎分明,尤其是身在皇家,能够不端架子不拘小节的皇室公主实在太少。

然而,也正是因为她倒荡直率让她成为皇室纷争中的傻子,表面上的强势不饶人,骨子里的直肠子缺心眼。殊不知,过刚易折。依照她这种脾气,到底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墨问想了想,很快释然,因为,她有个强势的母后,一个强势到能顺从她的意愿,将她风风光光嫁给一个活死人,又能明目张胆喂她的新婚丈夫慢性毒药的母后。前路都已经为她铺好,不需要她费任何心思,所以,造就了她如今的这种性格。

将白玉簪插好,镜子里的男人与刚刚颓唐不羁的模样大相径庭,五官虽然平淡无奇,可整个人干净清朗了许多,精神似乎也随之好了起来。

百里婧将梳子放回原处,手立刻又被墨问握住,他在她掌心写道:“若是没有你,真不知该怎么办。”

他的眼神温柔,唇边带笑,握着她的手力道不轻不重,似乎很是依赖,百里婧却轻轻抽回手,淡淡笑了:“从前没有我,以后也可能没有我,你不用把我看得太重……”

那一年,她十五岁,父皇母后要为她举办盛大的及笄之礼,然而,她放弃了回盛京,选择留在鹿台山上,因为那年春天她收到了平生最珍贵的一样礼物。

她摸着左手腕上的佛珠惊愕地问:“韩晔,这真的是要送给我的么?!”

韩晔笑了:“当然。”

韩晔用了半年的时间寻找珍稀罕见的辟邪木,又用了半年的时间亲手雕刻成一颗颗佛珠,再用银色的冰蚕丝串起,戴在她的手腕上,他说:“丫丫,千年冰蚕丝刀剑难断,你一戴上它,可就永远都取不下来了。”

世上除了韩晔,没有人会这么有耐性,肯用整整一年的时间为一个女孩准备及笄的礼物,一百零八颗佛珠,每一颗都经由他的手雕刻成不同的纹路。

她感动得当场落泪,扑进他的怀里哽咽道:“韩晔,要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不,永远永远都不能没有你!”

呵,那时候,多傻。

墨问今天穿了一身素色白衫,光看背影与韩晔有几分相像,因为韩晔从来只穿白衣。恍惚中,百里婧这才发现她刚刚替墨问绾的发居然也与韩晔相似,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不由自主。

当她长成一个心存爱情的少女,第一次认真去注意一个男子的外貌、发髻、衣服、神情,并不是从赫开始,她的一切少女情怀,都与韩晔有关。

所以,发髻是韩晔的发髻,白衫是韩晔的白衫,与墨问,完全无关。

墨问从她游离的眼神和冷淡的话语中,猜出了些许端倪,不追问,不逼迫,不能再穷追猛打,稍稍退后一步,给她足够的喘息时间。

两个人刚刚静下来,木莲的大嗓门便在门外响起:“婧小白!婧小白!你快出来!快出来啊!”

见了鬼似的大喊。

随后,听见远山和她吵了起来:“大公子在里头休息,你能安静点么?”

木莲还是不管不顾冲进门,对墨问性地行了个礼,便径直走向百里婧:“婧小白,刚刚有个人找你,好像是你的赫身边的亲卫队长?叫周什么的来着?说你的赫想见你。”

百里婧从来不避讳和司徒赫的亲密关系,刚去鹿台山时,张口闭口都是赫。因为赫是京城混混里的头头,会玩,能闹,模样又俊,鹿台山上的师兄弟们谁都比不上他,渐渐地,人人都知道她的赫有多了不起。木莲习惯了,便改不了口,但凡在婧小白面前提起司徒赫,都是“你的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