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等巴甫夫找来伊戈尔,米谢一边闻着郑鸠没有散开的味道,一边给后来者留下标记。他根据气味的消散程度,大致缀在郑鸠后方一里处。
这一追,直接就追到了一片炽红之地。
这是一块草原,不过与春夏翠绿,秋冬枯黄的草原都不一样,这里现在是火热的红。不是它着火了,而是这里的草,本身就是这个颜色。
这是一种让人激情澎湃的红,却又不像鲜血那样,给人一种残酷之感。而郑鸠,就站在这片在红地毯上,他总算知道了,为什么老班说只要方向没出错,就肯定会知道到了地方。
郑鸠的心情是愉快的,直到他发现了后面跟来了一个大大咧咧的毛子。
他也是来看风景的?
毛子在神泉市并不算很少见,所以郑鸠也不作他想;不过之后他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毛子的眼光,可不像是个来看风景的,尤其是在他看自己时。
郑鸠有些摸不着头脑,试探的问道:“这位先生,你这表情,看起来和我有仇?”
他寻思着,来神泉之后,肯定没有接触过他们。毛子的外形太显着了,不可能记不住,郑鸠的超脑飞速运转着,突然一个画面在脑海中浮现。
他记起来了,自己的酒店就住进了一伙毛子。他看了看对方,没错,是酒店里的毛子之一,和自己在楼梯里碰过几次面。
毛子裂开了大嘴,整齐的牙齿发出了惨白的寒光,说着口音浓重的华语:“没有仇,我只不过想和你借一样东西?”
“借东西?我的人头?”郑鸠倒没往对方打劫自己的方向去想,因为他现在身无长物,只有一些充当钱用的超蛋白结晶。
而对方这波动,明显是个四阶,四阶来打劫一个身上只有几颗超蛋白的人?开什么玩笑!
“人头?不不不”毛子嘴巴愈发大了,声音难听得附近的狼都嚎了起来。“你的人头对我来说不值钱,不过你的脸嘛……”
郑鸠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脸,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嫩滑的脸居然让一个混身长毛的猩猩看上了。
这毛子好这调调吗?郑鸠的寒毛直接就竖了起来。
毛子没有想过自己的话会引起一些误解,当然他也不会理会,一个死人而已,他理会他做什么?
他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弄死对方,将他埋在这无人之地,然后让伊戈尔变成他的模样,大摇大摆的从他的房间中拿走郑鸠的蜂胶,然后光明的走出城,从此消失。
这才是他们为什么这么放肆的原因。
郑鸠只不过是一个陌生的远方来客,他自己带走了自己的行李回家,谁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
虽然说伊戈尔变成一个人的模样,只需要见过他就行,大可趁郑鸠不在进去拿走蜂胶。可是郑鸠不死,他就会回到神泉,就会发现自己丢了东西,然后闹起来。
一调查,轻轻松松地就知道有人冒充了他,偷走了蜂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