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节(1 / 2)

迟子若指着衣橱里一件薄款大衣对叶秋桐道。

“对,是好看,你不如去试试?”迟生道。

叶秋桐一点也没有犹豫,欣然应允,一家仨口抬脚进了店铺。

这是首都最繁华的商业街,其实这条街并不长,但人流量巨大,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人群都会出现在这里,所以,能开在这里的店铺可谓寸土寸金,当然,其间的成本都直接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叶秋桐衣服一上身,果然气场两米八,连迟子若都看出来了,连连夸赞我妈妈是最漂亮的妈妈。

经不住迟子若的吹捧和迟生眼光的赞美,叶秋桐当然要买下这件衣服,不过,付款的时候,是迟生去刷的卡。

叶秋桐倒也没有意外,只要和迟生在一起,哪怕她是世界首富,第一时间刷卡为她买单的永远是他。

“妈妈,这件衣服老贵老贵了,你一定要天天穿,才能穿回来。”别看迟子若年纪小小,已经很会算账了,一看父亲刷卡后营业员给的小票,立即数出后面的好几个零来。

“妈妈当然要经常穿啦,不是因为贵,是因为它是你爸爸买给妈妈的,而且爸爸还说好看。”

叶秋桐的回话,让迟子若觉得很甜,但是为什么甜,她一时还想不明白,估计再过十多年,她猛然有一天会明白的。

但是迟子若没有甜齁到,迟生听到老婆这话,却笑得眼睛都没了。

迟生手里提着给老婆买的衣服袋子,一手牵着迟子若,叶秋桐也是分出一只手来牵着女儿,一家三口在街上闲逛着,悠游自在。

叶秋桐看到一件厚实的羽绒服,是国外进口来的,看着款式挺不错的,端正大气,正适合迟生,便让迟生也去试衣服。

如今国内正儿八经生产羽绒服的企业没有几家,款式也不够亮丽,有些处理技术不过关的,羽绒服里还带着羽毛的膻味,质量着实不敢恭维。

没办法,也不是打击国货,饭是要一口一口吃的,总是会等到所有国货都能自强的时候。

迟生试了衣服,他本身就是身高腿长的衣架子,虽然年届三十,但身上没有一块赘肉,天天健身,依然保持着八块腹肌,正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这件黑色的羽绒服简直象是为他量身定制的,连营业员小妹都多看了迟生两眼。

“怎么样?暖和吗?”叶秋桐不看外在看内质。

“暖和啊,都春天了,这衣服没必要买了吧?”迟生一时有点不明白。

“你去的地方可是冰天雪地,一时半会暖和不了,还是买吧。”叶秋桐吩咐营业员包起来,替迟生刷了卡。

这倒不是一卡还一卡的意思,反正她喜欢她男人给她买东西,她也喜欢自己给心爱的男人买东西。

“这位女士,你太有眼光了,这款羽绒服也是国外的高端产品,用料也都是最高档的,你看这毛领用的是郊狼毛,这种毛的蓬松度高,面料挺括,不易皱,内里保暖填充物用的是鹅绒,保暖性能极好,能搞零下三十度以下的严寒。”

营业员一见迟生夫妻刷卡那么利落,也有心推广自家的品牌,便介绍了一番这件羽绒服的好处。

叶秋桐微微一笑,她之所以只让迟生试了衣服,觉得合适就买下来,当然是看中了这款品牌的保暖性能。个中优点,都不用营业员说,她前世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

没办法,即便这款羽绒服她当时买不起,但是在京城的大街上,随便抆身而过的,十个穿羽绒服的,至少有两个是穿这款品牌的。

对当时的她而言,上万一件的羽绒服可望不可及,永远也不可能买得起,但是对都市里那些青年男女来说,咬咬牙攒一两个月工资,还是能买得来的。

从性价比来讲,一款羽绒服不嫌弃的话,能穿个十年八载,性价比甚至比水果手机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