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历史毕竟是抹不去的。汉人内心的仇恨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彻底泯灭。一旦想起往事,任何一个汉人不免都会心绪难平。
而满族皇帝也因为那一段血腥的历史而心虚不已。他们知道自己祖先的血债太深。这些血债在任何时候,都是点燃汉人反抗情绪的火种。
所以他们急于毁灭证据。
干隆三十九年(1744年)开始,武英殿前的字纸炉就经常不分昼夜地日夜燃烧。在军机要员的严密监视之下,巨量珍贵图书在这些字纸炉中灰飞烟灭,随同消灭的是一个民族的大量记忆。
干隆对销毁工作的认真执着几乎达到了变态的程度。那些不法书籍,今日在我们看来,许多其实都被禁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大部分有“反清内容”的书,今天读来,也没有多大“毒性”。可是干隆却视如大敌。他唯恐这样的精神污染物“扩散”,污染任何一个其他人。他规定,所有有违碍的书籍,为了防止扩散,都要“封固进呈”。也就是说,发现之后,立刻密封,不得使其他人看到,迅速送往北京。
许多官员头脑中的这根弦没有干隆绷得紧,暂护贵州巡抚韦谦恒就是其中一个。他认为这些图书数量太大,何必费人费力千里迢迢送至北京,不如在本地直接销毁。他请示皇帝说:“将原书封固,发还书局,俟奉到圣谕,即率同司道等官传集绅士焚销。”意思是说,等皇帝批复一到,就把全省官员和绅士传来,一起观看焚书,可以起到很好的现场警示教育作用。不料干隆接到这份请示后大为光火,朱笔连批带抹,痛骂他“何不解事,糊涂至此”!“所办实属乖谬”!
皇帝为此事专门发了一道上谕,再次强调:
贵州等地文化不发达,百姓心思幼稚粗鲁,这些不法书籍也许不会出现私下传播的情况。至于江浙等省,人们一听到有禁书,一定激起他们的好奇心,千方百计会弄来偷看,甚至私下广为传播。韦谦恒你本身是江南人,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不知轻重,至于如此,看来你是一个糊涂不晓事的人,难堪大任!
韦氏竟因此区区小事丢了官。
皇帝因此重申:
各省查办违禁之书,屡经传谕,令各督抚检出解京,并经朕亲行检阅,分别查销。
干隆朝“消灭记忆”运动,进行得十分周密和彻底,以致今天已经完全无法估量所承受的文化损失。史载干隆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也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据近代学者推算,全国禁毁图书一万三千六百卷。焚书总数达十五万册。销毁版片总数一百七十余种、八万余块。除了焚毁书籍,干隆还系统地对明代档案进行了销毁。目前明代档案仅三千余件,其余估计不少于一千万份明代档案,已经被销毁了。
干隆朝“文治”的本质,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文化浩劫。
修改直至销毁记忆,本来是专制统治者的专利,但干隆以比祖先更残忍的方式来掩盖祖先的残忍,就无论如何不可原谅了。
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专制统治者的自私和阴狠。干隆心里十分清楚,不论工作多么细致,仅靠官员们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绝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制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们自己主动悄悄地销毁家中的不法文字。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干隆帝蓄意制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语义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无辜者的脑袋来恐吓天下之人,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干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苏人蔡嘉树指控徐述夔所着《一柱楼诗》“大逆”。
蔡嘉树与王泷南一样,是江苏扬州的乡间无赖,原租了徐家的十几亩田地。干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赎回这十几亩田地。而蔡嘉树占着不放,两家因此产生纠纷。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发的书里有“忌讳之词”,向官府控告。
蔡嘉树的证据是徐书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说这是“非常悖逆之词”。这显然是胡说八道,江苏布政使陶易一见案卷,也认为这“显系挟嫌倾陷”。然而,案件上报到皇帝那里,皇帝却批复道,蔡氏所说有理。皇帝说,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显寓欲复兴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极”。此案的结局是十分严酷的:陶易拟斩立决,皇帝降旨“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瘐死狱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参与出版校对者拟斩立决,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徐述夔的两个曾孙及三个孙媳等,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全部家产造册入官。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连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诗友沈德潜也未予放过,革去名号,扑毁碑文。
皇帝在文字狱的制造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偏执和完美主义。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国各地诬告之风大行。几乎大清帝国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识文断字,那么你随手涂抹的几个字难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识,你家的那个破筐烂柜里也保不齐有一两本祖上传下来的旧书,成为惹祸的源头。
戴昆是康雍时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办禁书时,发现他的书中有“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这样的句子,上报之后,被刨坟戮尸。他的孙子戴世道六十多岁了,因刊刻了这本书,“奉旨斩决”。湖北黄梅人石卓槐书中有“大道日已没,谁与相维持”“厮养功名何足异,衣冠都作金银气”之句,不过发了点牢骚,被凌迟处死,亲属缘坐。
“明”“清”二字是诗词习用之语,若要避祸,只好不去吟诵清风明月。但也不行。干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个劣监告发卓长龄(康熙时人)着有《忆鸣集》,“忆鸣”二字,实寓“追忆前明”之意,结果卓长龄之孙卓天柱因私藏禁书,“从宽”改斩监候,秋后处决。
这些恶例一开,禁忌如毛。墓志铭上常用“皇考”作为亡父的尊称,结果被地方官指为“悖逆”;为亡父刊刻的“行述”中有“赦不加息”之语,被人告发竟敢用“赦”字,实屈“狂妄不法”;为人代作的寿文联语中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定为“语言悖逆”。
干隆的文化恐怖政策收效是非常明显的。
在风声鹤唳之下,每个家庭都进行自我检查,刨地三尺,消灭所有不安全的文字。文人学士再也不敢吟风咏月,甚至不敢再写日记。朝廷的大臣们之间都不敢相互通信。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内外臣工惊骇不已,干隆担心下面或有非议,于新任浙江按察使富勒浑陛辞(官员离京前上殿向皇帝辞别)时,交代他一项特殊任务:到任后留心体察赋闲在钱塘(今杭州市)老家的协办大学士梁诗正的反应。梁诗正一见富勒浑,就大谈自己为官多年的诀窍:“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在另一次谈话中,他又说:“一切字迹最关紧要,我在内廷时惟与刘统勋二人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梁诗正的话典型地反映了干隆高压政策下臣民的心态。
历史学家可以大致推算出通过修撰《四库全书》,清朝的官僚机构销毁了多少图书,而民间百姓自发销毁的文字数量却无法计算。我们只能说,其数量绝对多于武英殿前字纸炉中焚毁的书籍。
对于干隆用心的险恶深鸷,大清王朝的某些子民读得十分透彻。干隆四十四年(1770年),安徽天长县的秀才程树榴对干隆的做法极为气愤,在为朋友的诗集所写序言中借题发挥,隐约其词地说,“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乃愈出而愈巧”。应该说,这两句评语是对干隆制造文字狱的动机及手段的极佳点评。在近于没有死角的普天文网笼罩之下说这样激愤的话,当然逃不脱干隆的如来佛手心。很快,这篇序言就被程树榴的内弟王廷赞告到官府,指明这两句是影射当今皇帝,并且解释说,“我皇帝上春秋愈高,仁恩愈普”,怎么能说愈老而愈辣?“彼王锡侯、徐述夔等皆其自取,予以显戮,普天称快”,如何能说手段愈出而愈巧?
案情被汇报到干隆那里。居心已经被揭穿,并且评点得如此精当到位,皇帝在他的一生中潇洒地表现出了惊人的一次坦率。这一年他已经七十岁了,回顾一生制造文字狱的过程,他在谕旨中郑重承认王廷赞对程树榴诗序的解释点中了要害,“愈老愈辣”云云骂的正是自己,程树榴之所以含沙射影就是为王锡侯、徐述夔这些被冤杀者一吐不平之气。
按照惯例,程树榴必然被千刀万剐,满门被抄。然而,皇帝这一次却表现了出人意料的宽容。程氏“从宽改为斩决”,家人并不牵连。这一“惊人料理”的背后,反映了皇帝的某种复杂心理。也许,对于自己的残忍阴险,他自己也有清夜扪心,恍然如有所失之时吧。
四 大清的“精神文明建设”
清代最有威力的娱乐方式,非戏曲莫属了。
清代戏迷的痴狂,绝不下于今天的追星族。有人因为迷恋看戏而荒废生计,也有妙龄少女随戏班子私奔,甚至还有人因此犯了杀人罪。康熙年间,浙江嘉善县枫泾镇赛神,请了戏班子演出。演的是秦桧杀岳飞父子事,演员十分投入,“曲尽其态”,一位台下看戏的皮匠老兄更投入,“从众中跃出,登台,挟利刃直前刺秦桧,流血满地”。(《三冈续识略》卷下)扮演秦桧的演员当即死于枫泾舞台之上。
大家把这皮匠“执缚送官”,此人供说他实在是太入戏了,“实恨秦桧耳”,当时一股怒火直冲头顶,“不计其真假也”。好在审理此案的官员也是个戏迷,居然“怜其义愤,竟以误杀薄其罪”,以误杀罪将其从轻发落了。太阳底下无新事,原来陈强因饰演黄世仁差点被台下解放军士兵枪杀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并非头一回。
干隆皇帝也是戏迷之一,并且戏瘾特大。每逢节庆,宫中必然锣鼓喧天,皇帝必然场场不落。不但爱听,有时还参与创作。《清稗类钞》载:“高宗精音律,《拾金》一出,御制曲也。”《拾金》是一出小串戏,演一乞丐因偶拾一金,大喜过望,连续演唱多种曲牌,亦庄亦谐,以示欢快。能为这样一出小戏设计唱腔,可见皇帝功力之深。
皇帝爱戏并且懂戏,当然是戏曲事业的一大荣幸。当然,皇帝毕竟是皇帝,看问题的眼光和角度与普通百姓不同。干隆皇帝对戏曲工作的认识,远比一般人深刻。盖戏曲者,形式喜闻乐见,在不同阶层中都有大量粉丝,特别是对底层民众的精神世界,影响更无与伦比。在通过“文字狱”净化“上层文化”的同时,皇帝并没有忘记对底层百姓精神健康的关注。而戏曲,正是搞愚民精神文明建设的最好“抓手”。
中国历史上有禁戏传统。对于戏曲的威力,历代统治者均如临大敌。其原因,一是一演起戏来,观者如堵,容易“聚众闹事,通宵达旦,兴讼生盗”,影响社会治安,甚至酝酿社会动乱;二是戏曲这东西太容易打动人心,“近诱男女,远招匪类,长奸诲盗,败坏风俗”,影响“道德风化”。
大清王朝是禁戏最为严格的一代。为了防止戏班子对某些正面历史人物进行恶搞,影响他们在观众心中的高大形象,朝廷规定,戏台上不许出现历代帝王、孔孟圣贤及忠臣烈士。因为“历代帝王后妃及先圣先贤、忠臣烈士之神像,皆官民所当敬奉瞻仰者,皆搬做杂剧用以为戏,则不敬甚矣……”(《清世宗实录》)《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妆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妆扮者与之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为了防止出现动乱,清王朝规定,在迎神赛会、庙会之类的群众聚集场所,不许演戏。为了贯彻孔圣人提倡的丧礼必须竭尽哀情的精神,清政府规定,葬礼上不得演戏。为了防止八旗满洲和职业军人因为看戏而意志薄弱,又规定旗人和军人不许看戏。为了防止男女混杂,出现道德败坏事件,规定妇女不许看戏……种种禁止措施的目的,都是把这种新兴娱乐方式的影响力限制在最小范围。
雄才大略的干隆皇帝对戏曲工作的思路与前代有很大不同。
作为资深戏迷,皇帝很清楚,不分青红皂白地禁戏是极不明智的作法。“禁”的力量是有限的,甚至有的时候,会导致“逆向消费”。你越禁,老百姓就越想看。元明两代及顺康雍三朝的禁戏最后基本都流于形式,戏曲越禁越火,越禁越普及,越禁越深入人心。
皇帝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两面。一种娱乐方式,既然可以“污染思想”,同样也能“净化思想”。历代统治者都有一个极大的误区,那就是只看到戏曲“伤风败俗”的一面,而看不到它在“正面教育”方面的威力。戏曲其实是教育底层民众的最好方式。很多时候,你组织群众学习圣谕,换来的往往是逆反情绪,而看戏比枯燥的学习和说教效率要高万千倍。“每演戏时,见有孝子悌弟,忠臣义士,激烈悲苦,流离患难,虽妇人牧竖,往往涕泗横流,不能自已。旁视左右,莫不皆然。此其动人最恳切、最神速,较之老生拥皋比,讲经义,老衲登上座,说佛法,功效更倍。”那些宣传忠君孝亲的戏剧,对帝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功莫大焉。
因此,干隆朝戏曲工作思路较历代都高明。干隆把禁戏的重点,从禁地点、禁规模、禁时间转移到审查、修改、禁止演出的内容。通过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精神产品,寓禁于演,化不利为有利,化有形为无形。
干隆皇帝抓戏曲,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禁,二是改,三是创。
禁书工作深入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涉及数量众多的剧本。在审查禁书的过程中,干隆注意到了一系列有“违碍”内容的戏本。有的涉及政治问题、民族问题,“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有的剧本充斥“胡”“虏”字样,存在丑化少数民族情节。有的剧本黄色下流,不利风化。有的剧本宣传凶杀暴力,格调不高。“搂草打兔子”,结合禁书工作,皇帝要求各地官员严格审查民间剧本。
干隆四十年(1775年),干隆在审查各地报送到京的禁书时,发现了一出叫《喜逢春传奇》的剧本,“有不法字句”。至于如何“不法”,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估计有斥骂“夷狄”之类的内容。皇帝非常重视,特别下旨说:“朕昨检阅各省呈缴应毁书籍内……查出《喜逢春传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传谕高晋、萨载,于江宁、苏州两处,查明所有纸本及板片,概行呈缴。”一声令下,这个剧本的所有版本均被销毁。这是干隆禁毁戏曲之开端。
干隆四十五年(1780年),干隆正式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清理不良剧本的活动。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皇帝发布上谕,要求各省把禁书工作的阶段性重点转移到剧本上来:“前令各省将违碍字句之书籍实力查缴,解京销毁。现据各省督抚等陆续解到者甚多。因思演戏曲本内,亦未必无违碍之处,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自当一体饬查。”
十一月二十八日,干隆皇帝再次强调审查剧本的重要性,上谕要求非常细致,“再查昆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项,江、广、闽、浙、四川、云贵等省皆所盛行,请敕各督抚查办”。
干隆一朝禁了大约三百出戏,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一是有民族情绪、政治上有违碍的戏,二是才子佳人爱情戏,三是大批水浒戏,四是某些反映宫廷政治斗争的戏,五是有凶杀暴力内容的戏。所禁戏中,最着名者有王世贞的《鸣凤记》,李渔的《笠翁传奇》,洪升的《长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王实甫的《西厢记》,还有汤显祖的《牡丹亭》。
清人余治《得一录》中记载了一部《翼化堂条约》,是当时戏曲界的一部行约,其中一些条文解释了为什么要禁这些戏:
为什么要禁《西厢记》等戏呢?这些剧,近人每以为不过是才子佳人风流韵事,并非黄色下流。但是里面充满了男女调情的情节,其眉来眼去之状,足以让未成年观众萌动不良想法,毒害他们的心灵,所以当禁:“《西厢记》《玉簪记》《红楼梦》等戏,近人每以为才子佳人风流韵事,与淫戏有别,不知调情博趣,是何意态;迹其眉来眼去之状已足使少年人荡魂失魄,暗动春心,是诲淫之最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