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我的确没哭,这一晚,雪着实大,冰冷刺骨。

我叹了一口气,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夫要纳妾,这三件事没一件是我能拦得住的。

母后说过,假使我喜欢上一个男人,对方负了我,那么千万别要死要活。

蜜汁猪肉片好吃吗?好吃。

芋头扣肉好吃吗?好吃。

竹筒蒸饭好吃吗?好吃。

这世间享用不尽的珍馐美味,消受不够的滔天富贵,为了一个男人尽数抛弃了,那怎么行?

所以,男人嘛,都这样,图新鲜。他爱贪嘴就让他贪嘴,咱们在家依旧吃两碗饭。

母后的话很糙,但理不糙。基本用普普通通的例子,我也就懂了全部。

罢了,随他去吧。

如今江寻心中有意中人,我也放心一些。他下半辈子不会老无所依,我也不会被他的甜言蜜语所蛊惑,我攒点钱,还是得走的。

我不是一个太纠结的人,事情想明白了也就忘了。

时辰差不多,我跟着白柯到了一间茶楼。不是我傻,忘记茶楼名字,而是这间茶楼就叫“一间”。

如此有个性,我很喜欢。

进了茶楼,我和小二报了一声:“我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小二一听,急忙跑回柜台后,掏出一本话本,道:“您给我签个名,中不中?”

“中。”我两臂张开,潇洒地抖了抖袖子,左手执笔,往本上画了个“江”字。

昨晚想了很久的签名创意,左边的水字旁写得快了可以连成一道弧,右边的工字可以搞点创意,只留上杠与下杠,缩略成两点。于是,就变成了一个平易近人的笑脸“(:”,既简单又方便,深得我心。

小二顿时被我签名惊到,佩服得五体投地,连声请我上楼。

快要到厢房内了,我在想,要不要揭开我的面具,毕竟以面具示人不太礼貌。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说,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才能更戳中来往读者的少年少女心。

算了,还是戴着吧。

我刚进屋,环顾四周,脸上的笑就维持不住了——原来,所有人都打算用这套蛊惑读者,全戴了面具。

我拱手作揖,自我介绍:“诸位先生好,在下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

他们有些人虽还没有话本作品印刷出来,但毕竟是原创作者,还是统称为话本先生(作者)吧。

“原来是江公子,在下是玉树临风王二楼。”角落里有一穿青衫的少年郎走来,对我微微一笑,客气道。

玉树临风王二楼?这笔名眼熟。我想了想,记得他的作品,他写的是《极品将领》,里头具体说了什么,我没仔细看,但就销量来说,他是位居榜首的。

我面对强大的敌人,干干一笑:“原来是楼楼。”

为了打消他的戒备之心,我决定亲近他,以亲昵的爱称相称。

他的笑僵在脸上,好半晌,才回我:“江公子果然有趣。”

“哈哈哈,过奖过奖。”糟了,他居然一眼就猜中我的弱点。我这个人无法抵抗任何夸奖,再怎么隐晦的赞美之词,我都能听得出来,并且喜形于色,很容易丧失警惕心。

厢房里其他话本先生都是哑巴,没什么话讲。我被孤立了,于是和楼楼打成一片,不一会儿,已经成为了可以站在同一处,看同一片楼外风景的挚友。

楼楼压低声音,对我道:“江公子想赢得这二百两吗?”

我点了点头:“这个是自然的。”

“我也想,不如我们联手?”

“怎么联手?”我愣了一下,懂了,“这不好吧?屋内这么多人,我们还没武器,一个个打死不太可能啊!”

楼楼一噎,道:“不必杀了他们,只要使一些小手段。”

“譬如?”

“此地不好谈此事,平日我们若想互换信息,只消派人把书信传到一间茶楼的小二处,自有人会帮你寻我。”

“那行吧,反正前三名有二百两,我们两个人还是可以合作的。”

我话音刚落,书铺主办方就差人来说,购买话本的平头老百姓来了,让大家来签个名。

这时,原本死气沉沉的众人一改先前寡言的面貌,一个个精神抖擞,与读者们互动,笑语嫣然。

我愣在原地,扼腕叹息,这他娘的,一个个都是戏精啊!

就在我分神的期间,突然有一女子拎着裙角,犹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一般,旋至我身前。她着秋香色软烟罗缎襦裙,梳双刀髻,额角各一枚海棠花细钿,垂着银白流苏,浅笑盼兮,灵巧动人,正是我之前看到的那名与江寻同行的女子。

她捧着话本,对我道:“先生是风华绝代的江公子吗?”

我欲哭无泪,叹道:“我正是。”

她惊喜,连连轻笑,对着身后道:“我说了,江公子今晚定会在,你还不信。”

“是吗?”江寻突然抬步进来,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不,是面具上,格外阴冷。

片刻,他才冷冷道:“我原以为风华绝代的江公子定会留在府中,哪知他也会来签售话本,倒是我猜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