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甜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心底那丝不为人知的小失落瞬间被翻腾而上的喜悦给彻底淹没,罗甜的声音都轻快了起来,“谢谢。”
服务员拿着小费推着车子乐颠颠地出了房间,又摸了摸自己的右口袋。啧啧啧,有钱还这么懂礼貌的孩子真是不多见了啊,要不人家是一对呢。
真好,真好,要是能多送几回餐就更好了。
杭椒牛柳,清蒸鲈鱼,清炒时蔬,还有一份例汤。清淡爽口的菜色,看似简单,却每一道都是她喜欢的。
罗甜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嗯,味道还可以。一口一口将米饭和近半菜色都吃了之后,罗甜摸了摸有点鼓的小腹,忍不住张嘴打了个呵欠。
吃饱了就觉得困,有事情明天再说吧。
嗯,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明天再和傅锦朝说吧。罗甜抱着这样的想法,带着笑意沉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傅锦朝略带几分忐忑的敲开了罗甜的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告白还是不告白呢???
第114章 ch.114
罗甜这一夜睡得相当香甜,一觉到天亮,傅锦朝按照往日里的时间来敲门的时候,她早就洗漱好了。
“甜儿,早上好。”
“早上好。”十六岁的女孩子,正是最青春活力的时候,哪怕脸上脂粉不施,亦是光彩照人,更别说罗甜酣睡了一夜,精神焕发,小脸白里透红,眼神清亮,只是站在那里朝傅锦朝笑了笑,傅锦朝就有些觉得自己快要把持不住了。
这要让望京城里那些成日里巴望着傅锦朝的女孩子们知道了,非得气死不可。把持不住,哪里把持不住了,要真论起容貌来,她们到底哪里不如罗甜?
要说大家族里娇养出来的女孩子,单纯论容貌的话,跟罗甜不分轩轾的有,比罗甜更胜一筹的更是有。可是不管是谁,都不如罗甜,一眼就进了傅锦朝的心。
傅锦朝这辈子都记得,自己被绑架之后睁开眼后看到的第一个人是罗甜。
小姑娘的脸盘有点尖,瞧着瘦弱,扎着的两个小羊角辫都有些发黄,看着有点营养不足,可是皮肤却是欺霜赛雪,玫瑰花瓣一样柔嫩的唇边还有晶亮的水迹,一脸错愕的盯着他,瞧着似乎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你醒了啊?”这是罗甜和他说得第一句话,话音里还带着几分尴尬。
回去之后,爷爷跟他开玩笑,说是人家救了他,他得以身相许,傅锦朝说“好”。
要是那个鲜活的小姑娘,他很愿意。
对,鲜活。她身上有一种傅锦朝从未看到过的鲜活,像是密云山上自由生长的二月兰。跟自家花园里那些珍贵的花草比起来,二月兰似乎上不了台面,可是每年开花的季节,那漫山遍野的二月兰开得是那般肆无忌惮,明媚鲜妍,跟它比较起来,花园中的花再漂亮,也失却了那股子生命力。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这一点傅锦朝做不到,而他周围也没有人能做到,可是罗甜做到了。她像是一阵来去自由的风,只要她想做的,只要她愿意的,她都可以做到。
明明才八岁,还是应该在父母膝下承欢,由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年纪,却自己背上行囊出门,用双脚去丈量脚下这片壮丽山河。每每收到罗甜从各地寄来的特产和照片之时,傅锦朝都会在书房里那幅地图上做一个标记,这里,甜儿去过了。
不知不觉间,八年过去,罗甜从一个小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傅锦朝的地图也标记了近五分之四。看着相册里一年比一年漂亮惹眼的女孩子,傅锦朝的心也被绑的越来越紧,儿时不经意的话是不是就会被想起,直到那一次的梦境。他梦到了长大了的罗甜,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醒来之后的傅锦朝神情复杂地去洗了个澡,冰冷的冷水平复了他的心情,也让他看清楚了自己的心。
他喜欢罗甜,他想娶罗甜,除了她,他谁都不要。
傅锦朝向来是个谋定而后动的人,在确认了自己的心意之后,他就开始一步一步的盘算起来。
他姓傅,这是他掩藏在骨子里的天性。
他要一步一步,在罗甜还没有回来的时候,就将前路上可能存在的障碍全都扫除,他很幸运,也很成功,而现在,只剩下最后一道难关。
罗甜点头。
关于这件事,傅锦朝没有任何的疑问,他有这个底气,也有这个自信,罗甜一定会选择他的。也许这可以被称之为傅锦朝的“狂妄”,但是傅锦朝更加愿意将这点称之为他和罗甜的心有灵犀。
她救了他,他以身相许,多好呢。
好吗?
反正罗甜在很多年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无语了整整三天,听起来是没有错,但是怎么还是有种莫名的错乱感呢。
当然,后事是后事,现在嘛,还没彻底捅破那层窗户纸的傅锦朝还没进化到后来那么不要脸,别的不说,光是红透透的耳朵就足以暴露傅锦朝此刻的心情了。
罗甜眼睛多尖呢,隔着老远她尚能看清楚人面,更别提是近在咫尺的人了,傅锦朝虽不如罗甜这么白,倒也另有种玉般温润的感觉,只是再温润,多了这么双红透透的耳朵,还是让人觉得好笑起来。
“这么红啊!”罗甜想都没想,下意识就伸手捏了一下傅锦朝的耳朵。傅锦朝比她高了大半个头,可是罗甜个高胳膊也长,轻轻一抬手,没等傅锦朝反应过来呢,就捏到了。捏到之后,罗甜才反应过来,像是碰到烧红的烙铁似的,一下子就伸了回去,还想把手别到身后。
她动作快,傅锦朝动作也不慢,尤其这会儿他的全部心神都系在了罗甜身上,没能罗甜把手别到身后呢,傅锦朝就握住了罗甜的手,将她反压在了墙上,并且趁势关上了房门。
“你想干嘛?”罗甜颇有些色厉内荏。
她平常仗着自己个儿高,没少欺负还没长大的弟弟,现在整个人被傅锦朝给罩住了,罗甜倒是突然可怜起弟弟来了。只是这可怜也就是一瞬间的感想而已,突然间被傅锦朝这么男友力max的给壁咚了的罗甜,这会儿也有点晕晕乎乎了。
傅锦朝长得好,这一点罗甜打从七岁那年见到之后就知道了。可是直到现在,她被傅锦朝以一种近似圈在怀里的方式盖住,两人之间近到几乎是呼吸相闻,罗甜微微仰起头,以一种由下而上的感觉看着傅锦朝,才发现他早已经褪去了儿时记忆中的精致脆弱。明明还是一般出众无二的人,却更多了坚毅可靠的感觉。傅锦朝唇很薄,唇色也有些,这会儿微微抿着,倒是多了几分血色。
亲上去之后,唇色会变得更深吗?
两人靠的太近,罗甜甚至还闻到了他衣服上柠檬肥皂的味道,和她身上的一样。可是明明都是宋嫂洗的衣服,用的是一样的肥皂,穿的人换成傅锦朝之后,竟像是又多撒了一勺子迷药一样,罗甜觉得自己头脑晕乎乎的,连手脚都有了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要死,傅锦朝这是给她下了什么药!
而后,傅锦朝带着几分委屈的声音传来,撞飞了罗甜现在仅有的几分神智。
明明近在耳边,她的脸颊都能感觉到他说话间带出的几分热气,可是落在耳朵里,这话就像是裹着天边的白云,又绵软,又飘忽,罗甜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喝了两斤白酒,怎么好好的,就觉得脚下都发软呢。
他说,“甜儿,我这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还不喜欢我呢?”
傅锦朝是天之骄子,从小到大,唯有一个罗甜,能让他放下所有心思,丢掉所有面子,因为傅锦朝很清楚,在爱情面前,所谓的面子,根本一文不值。只要罗甜肯点头,他干什么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