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1 / 2)

鬼咒 念响 2655 字 13小时前

所以,我自打记事以来,就没有穿过一条不带补丁的裤子。那副寒酸相,比贫民还要贫民……”

安静的包厢里,秦文君的前生故事上场。

“好在我老爹还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在我六岁的时候,就把我送进了村里的集体私塾,读书认字。我们那里的规矩,私塾先生和剃头匠是一样的,轮伙,就是挨家吃饭,今天在张家,明天在李家,循环往复,吃了一遍再回头。

每次轮伙到我家里,我老爹就熬稀饭招待教书先生。而且那稀饭,真叫一个稀,你卷起裤管下到锅底,也捞不出几个米粒来。

记得教书先生,曾经指着我家的粥碗,作了一首诗:‘粒米熬成粥一瓯,鼻风吹动两条沟。远看就像西湖水,如何不见钓鱼舟?’”

说到这里,秦文君自嘲地一笑,看着众人说道:“就这一件事,我前生老爹的吝啬,便可见一斑。你们说,我给他做儿子,该有多么不容易吧。”

“这么说来,你这儿子做的,还真不容易。”季潇潇哧地一笑,抬头问道:“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重点强调你老爹的吝啬?”

秦文君叹了一口气,道:

“因为我老爹的吝啬,改变了我前世的一生……十岁那年,我被土匪绑架。土匪开价一千大洋,要我老爹拿钱赎人。

但是我老爹一毛不拔,还带话给土匪说,杀了我这儿子,我还省点口粮下来,求求你们了,杀了他吧。

土匪没办法,一再降价,降到十个大洋,我老爹还是不同意。最后土匪来了气,把十岁的我,卖给了一个马戏团,也就是王团长王铁猴的马戏团。”

“王铁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季潇潇嘀咕了一句。

“丁夫人有所不知,那时候跑江湖的人,都不报真名,什么张赖皮,李斗鸡,马二狗,比比皆是。因为过去的串乡艺人,往往也是江洋大盗。我们马戏团的团长,就是大盗头子。这样作奸犯科的人,怎么敢用真名示人?”

王浩岚微微点头,道:“这么说,你被卖身的不是马戏团,而是强盗团。可是我不明白,马戏团走乡串户敲锣打鼓,是怎么盗窃的?”

“三百六十行,隔行如隔山,以前江湖上的那些勾当,现在人是无法想象的。”秦文君略带得意地一笑,摇动折扇,道:

“王铁猴的马戏团,每到一处,表演项目是固定的几个。

首先是耍猴子和踩独轮车,这个东西小孩子爱看;然后是马技和硬气功表演,铁枪插喉什么的,这个青壮年爱看;再然后就是走高绳,竖起两个旗杆,两丈多高,中间拴上绳子,和现在的走钢丝一样表演。

这个惊险项目,人人爱看。一般来说,表演到这里,全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被吸引了出来,家家都是空的。

走高绳的人,就是盗窃的探路者。我在马戏团呆了五年,最后一年,就负责走高绳。

走在绳子上,我可以看到全村人家的后院。比如左侧第三家的院子里,晾晒的都是绫罗绸缎,那么这一家肯定有钱。于是我就在绳子,左臂连续挥动三次,同时口中一声唿哨。下面的同伙就会知道,于是偷偷溜出一个,翻墙进入左侧第三家,翻箱倒柜地一顿搜索,通常都是大有收获。

村民们看热闹,傻乎乎的,以为我在上面手舞足蹈呼哨连连,是卖力表演,哪里想得到,家里已经遭了贼?得手之后,我们就会迅速撤退,等到村民反应过来,我们已经在几十里之外。

后来我生了病,而我走高绳的师父赵大刚,又在头年摔断了一条腿。没人走高绳,找不到探路的眼线,工作无法配合,所以在五棵松村子,王铁猴并没有作案,而是老老实实地表演。”

说到这里,秦文君略作停顿,喝了一口茶之后,忽然转头一声唿哨,清亮激越,震惊四座!

显然,他是怕别人不相信,所以把前生的本事,拿出来证明一下。

丁二苗竖起大拇指:“这呼哨打的,有功底。”

却没想到这声胡哨,惊动了外面的服务员,急促地敲门,问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没事,一个朋友发酒疯……”季潇潇打开包厢的门,应付了一句。

再次关上包厢的门,秦文君继续说道:“我前生学的一些小把戏,今生不学自会,无师自通。关于走高绳,哪天方便的话,我也可以给各位表演一下。”

“姑妄言之姑听之,秦老板,你继续说。脱离马戏团以后,你已经是自由之身了,有没有回去苏南,寻找你的前世老爹秦百万?”丁二苗喝了一口酒,问道。

要想判断秦文君的真假,只有让他多说。言多必失,希望可以找到破绽,或者多一点了解。

秦文君点点头,面带苦笑,道:

“回去过。十岁离家,一别五年。虽然老爹吝啬,但是我依旧思乡情切。我和大胡子郭伟豪分别以后,就从沧洲出发,前往苏南。可是回到老家一看,已经是物是人非。”

待续……

第743章 儿孙满堂

“物是人非?你离开家才五年啊,难道就沧海桑田了?”季潇潇问道。

“对我来说,就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因为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前生的老娘已经亡故。而我老爹秦方鼎,又娶了个狐狸精老婆,还生了两个儿子。这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年土匪绑架我,我老爹一点不在乎。因为那时候,他就已经和狐狸精有了骨血。”

秦文君微微一笑,道:

“本来老爹就不待见我,再加上一个狐狸精后妈,那个家,更是没法呆了。好在我经过五年的流浪,已经有了混饭吃的经验。所以也不以为意,那天抽了后妈两个耳刮子,然后又离家出走,继续流浪。

后来的日子,更是一言难尽。我到处流浪,当过剃头匠,捏过泥人,做过轿夫,做过盗墓贼,最后还当了兵,还加入过沪上的青帮,成为了民国四公子之一的袁克文的跟班。”

王浩岚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叩击,问道:“袁克文?你说的是袁世凯的二公子?”

“是的,就是他。克文公子多才多艺,风流倜谠,自号寒云主人……是我前世今生,最佩服的人。

他精通书画,曾经有人向他求字,开出了一个字八千大洋的天价;不可一世的大帅张宗昌,为了求一幅字画,在公子房门前,捧酒一夜;

而且公子最爱京剧昆曲,经常登台唱一嗓子。只要戏院打出寒云公子客串的广告,戏院必定满座,一票难求;

公子爱收藏,一掷千金毫不心痛。唐代的《洛神赋》,宋代的《风尘三侠图》,都是他的把玩之物;所以,当时公子的住所,有小故宫的称号,富可敌国。

公子才高八斗,吟诗作赋,出口成章。常常兴之所至,一夜连作诗词数十首,井边人广为传唱,有民国柳三变的美誉;

公子的麻将技术,也是冠绝当时,着有《雀谱》;公子也集邮,着有《说邮》;公子也玩古钱,着有《钱简》。

公子的枕边,有过无数红颜佳人,但是公子却又严肃端庄,即便在青楼喝花酒,也不失礼仪,不露轻佻之相;

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