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宠卿入我怀 鹿一哒 2861 字 13小时前

他告诉言语,此地距离大沅路途遥远,而且时不时有战乱发生,她孤身一人上路着实危险。如果她愿意,可以先跟着他们回大昱,日后他派人送她去大沅寻亲。

当然,如果实在想立即离去,也不是不可以通融一下。不过因为现在是特殊时期,她既然来到了这个军营里,她的事便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因此必须要征得,这个军营中最高统领陆予骞的同意。

言语当然也清楚,想要后顾无忧的离去,最好去征得陆予骞的同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陆予骞,那些在脑中已烂熟于心的谎言,她始终说不出口。这才转而求其次,去找了郑王。

可惜郑王这里不松口,她连踏出军营的机会都没有。如果勉强偷跑出去,若是被抓回来,即便陆予骞再好说话,她想她的下场也定当惨不忍睹。

所以若是坚持要离开,只能去求得陆予骞放行。

磨磨蹭蹭又来到了陆予骞帐前,她停在那里踯躅犹豫,步伐缠绵的绕着他的营帐来回踱步。来回徘徊的同时,她也挣扎郁结的思考着,到底是现在离去合适,还是听从郑王的建议最为妥当。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除非我爱你,你也爱我。所以,她该走吗?

☆、初次

夜,很静,弯钩似得银月在云中穿行,明亮的月光洒向大地。营

帐外灯火通亮,陆予骞背靠屏背椅,姿态闲散慵懒。言语围绕着他的营帐转了几圈,他的视线便随着她走了几圈。

军营里的大事小事,甚至是某个将士的日常琐碎事,哪个都逃不过他的耳目。更何况因她身份的原因,他特别安插了人在她身边监视顺便看护她。

关于她在郑王那里说过的话,在她到来之前他已经知道了。大沅国都靖安人口众多,他不能完全掌握,她话里的真实成份有多少,现在他不好下判断。

其实对于他来说,只要她是个普通人,只要她不跟大沅或者大齐朝廷扯上关系,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帐外那个绰约的身姿,她有时单手托着下巴,有时倒背着双手,纠结到极致时张牙舞爪摇头晃脑。

终于,她掀开帐帘,走了进来。

他静静的望着她,然后换了个姿势,抬起左手松松拢拢的托着下巴。

她的视线扫到了他的左手上,白色纱布底下包裹的是为她受的伤。她承诺过要照顾他到两处伤口痊愈为止的,如今真的要言而无信了。

“王爷,今天感觉怎么样?”她问。

上来就卖乖,他心里鄙视,脸上依旧是那副慵懒散漫的表情。他看了看自己的左手,闲闲地开口说:“那你是想让我说好了呢,还是说没好很疼呢?”

这是什么话?伤口在他身上,伤口愈合看他自身的恢复能力,要别人如何说!

她知道他这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又要无理取闹了。

她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继而眉眼弯弯,脸上露出甜暖轻灵的笑意。她说:“我问过章大夫,他说您伤口恢复的不错。”

如此看来,为了全身而退,她还真是做足了准备。忽然,他扬起唇角浅浅的笑了笑,缓缓启口道:“确实恢复的不错。怎么着,觉得恩报完了,想撂挑子不干了?”

一句话戳中了她的心坎,她愕着双眼去看他。

他的眼眸漂亮而深邃,黑漆漆的望不到底,面上是一副懒懒散散的神情。她看不透他心情如何,计划只能循序渐进。

她思忖片刻,而后笑说:“没有。就算不是报恩,能伺候王爷,也是我的福气。”

如此口是心非,亏她好意思说出口!

此刻陆予骞心里已然十分不悦,熊熊的怒火在心头快速燃烧。他的双手紧握成拳,圆润短甲狠狠的扣进掌心里,慢慢的有刺目的红色液体,缓缓的将白色纱布渲染成了一副色彩妖冶的画布。

他垂眸扫了一眼掌心,然后不着痕迹的把手放到了书案下。

言语见到他不说话,感觉气氛有些凝重,怕自己一个不长眼撞刀口上去,心里开始犹豫起来。

她抿唇沉思小会儿,又说:“哪个……王爷,我刚进昱营时,高将军说我是齐军探子,这事您查了吗?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解,相信咱们相处这么长时间,不用查您也看出了,我真不是探子。像我这种智力的人,任务刚开始,估计就死翘翘了。您说是吧?”话毕不忘冲着他温良无害的笑了笑。

当初她勿入他的营帐,高茁说她是齐军探子,要处置了她。她真是探子吗?其实不用审问,单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她肯定不是。

一个训练有素的探子,首先具备冷静的头脑严禁缜密的思维,她能在遇事的第一时间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反应。

其次要有细致的观察力,极高的警惕性,她会选择一个最有利于自己的环境来展开活动,从平常的事物中发现诡秘。

再次,要具有很强的伪装能力,能在不同的危险坏境中快速调整自己。

反观言语,她傻不愣登的躲在衣架下,完全顾头不顾尾衣。衣裳遮住了她的身子,却遮不到她光溜溜的白皙脚丫。被抓住的第一时间,从她的反应来看,绝对出于本能。而后她不是想办法自救,而是傻乎乎的两眼发直。

陆予骞甚至不用看她的眼睛,他便能从她的呼吸中,清晰的感受到来自她内心的真实恐惧。

当面对他的处决命令时,如果她懂得观察,找人求救唐晔是最佳人选。她倒好,一下子抓住了一向最爱凑热闹,唯恐天下无闹事的郑王。

如果这样的人是探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她倒也有聪明的地方,在被认作男人的时候,居然镇定自若的顺水推舟了。作为正常人,不明情况之下,看得出郑王地位高,找他求救也算是机灵人所为。况且她出去后,他那位看凑热闹的八哥,确实也替她说了几句好话。

至于最后为什么没杀她,很简单,陆予骞享受手刃敌军的畅快,但他不却喜滥杀。如此斩杀一个柔弱的姑娘,不是陆予骞的做事风格。而且当时她咬牙切齿问他名字的样子,在他看来甚是与众不同,也颇为可爱有趣。

为什么又要把她留下呢?

因为即便知道她不是探子,但如果让她闯了他的军营,事后又毫发无损的放了她,让大摇大摆的离去,于昱军来说确实存有隐患,不如留在眼皮底下监视着更为稳妥。而且当时月黑风高夜,她一个姑娘只身一人上路,他敢笃定走不出几里地,她指定连骨头渣都不剩。

所以把她留在军营里,于她于昱军都是一桩益事。

可能是缘分吧!如果当时她的姑娘身份,众人皆知,即便留下他,他也得考虑如何处理她。因为若是留一个姑娘在军营里招摇过市,太过于扰乱军心。

结果就是那么巧,在大家还未考虑她性别问题时,老八语出惊人,张口就认定她是男人。虽然他一直不能理解老八的识人“本领”,但也正因为他的错误,给了他们日后光明正大相处的机会。

曾经他觉得,她是一件冬日湿衣,期望有朝一日她能被烘干变暖。如今她确实越来越让他感觉到温暖,他们朝夕相对,相处愉快。他甚至开始思考,要如何捅破阻挡在他们之间的那层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