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立刻热情起来,“哎呀,身子不适,那可没办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谢我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花宜姝“那可太麻烦你了。”
牡丹“不麻烦不麻烦。”
这两人隔着门一来一往,浑似一对好姐妹,彼此虚伪做作的声音听得安墨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脚步声远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这么任由她抢走你的客人那赏钱可就都归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着安墨那张稚嫩的脸,眼里忽然涌现出无限温柔来,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没事,我不缺这点赏钱,接客攒钱跑路的话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个激灵彻底回神,脸不红色不变继续道“你再同我说说那本书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这是大事,她还是仔仔细细讲了一遍。随着她的讲述,花宜姝渐渐发起抖来。
花宜姝是在半个月前捡到安墨的,当时安墨蹲在街边、已经饿到神志昏聩,连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没有发现。刚巧花宜姝身边有几个健壮的男仆,就赶走那些流氓,将安墨带了回来,而后养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亲自喂她喝粥吃药,帮她沐浴穿衣,感动得安墨泪水涟涟,把她当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并将来历和盘托出。
安墨告诉花宜姝,说她是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看完一本书后就穿进了书里,现在非常后悔看那本书。为什么认定是穿书呢因为据安墨所说,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盛朝,只有那本书里才有一个都城名为晋安的大盛朝。
彼时花宜姝一对美目里满含着同情和怜惜,还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劝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动得泪水涟涟,只恨不得把花宜姝当亲人。
然而实际上呢花宜姝一离开安墨的视线就笑到锤墙根踹柱子,她觉得安墨得了失心疯,什么红旗现代人穿书大盛朝的三岁孩子都不会信
不过这并不妨碍花宜姝继续把安墨养在身边,并托人四处查安墨的真实身份。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她一眼就瞧出安墨出身不凡。
当时安墨虽然又累又饿,但也能看出皮肤白皙头发黑亮,一看就不是风吹日晒干粗活的农女,而她沦落到这步境地,却还不忘维持体面,不肯像那些叫花子一样坐在肮脏的街头地上,再看她手指,形状纤细漂亮,一看就是不沾阳春水也不需扯线织布的普通女子。等把流氓赶走,将人弄到身边一看,花宜姝更满意了。
只因安墨头发长,却很洁净,虽然由于流落街头沾了些尘土,但头发里没有油垢,更没有恶心的虱子虫卵,还有一股没闻过的淡香,手脚指甲也清理得干干净净,一看就是有条件经常洗浴的。更何况她还识字这更了不得了一定是那种大富大贵的人家里出来的。
这可怜的千金小姐,不知什么缘由和家人失散流落此地,不过没关系,有我花宜姝在,一定想法子送你与家人团聚,到时候你们一家可要感念我的恩情,帮我赎身消去贱籍,助我获得自由之身啊
花宜姝发誓,自己从未对除了安墨以外的人如此温柔体贴。
至于安墨说自己年满二十岁,是个穿书者,花宜姝全当是她疯病发作胡言乱语,毕竟安墨模样稚气,行事天真,顶了天十六七岁,怎么可能还比她大两岁多
花宜姝自然不会和一个病人讲道理,因此当安墨说十五日后反贼攻城、将军殒命、岳州城破的话,她也不放在心里,岳州在江南道可不算是小地方,又有忠烈将军坐镇,怎么可能被区区反贼攻陷但花宜姝又怕安墨病情加重给她添麻烦,于是从来只表面敷衍,哄骗她说先攒钱,等城破混乱时再出逃。实际上一边查安墨身世,一边等着看十五日后安墨还能说出什么来。
谁料离十五日还差两日,她就做了噩梦,梦中场景真实无比简直如昨日重现,而安墨更是在她出口之前就道出了她的死因死状,紧接着,跟梦里一模一样的情景,牡丹假意来请她的事也发生了,这桩桩件件,让花宜姝再也没法把安墨当做个疯子,此时此刻,再次听着安墨讲述那本书里的情节,花宜姝身体颤抖得厉害,她这才意识到
我的天爷啊难道自己终于要飞黄腾达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案放了好久终于开文了,留言吧小可爱们,让我看看死了多少预收。
这本是超级有野心的励志花魁女主vs表里不一恋爱脑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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