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 29 章(1 / 2)

画像中的男子长脸, 有一对浓眉, 眉梢和眼角都桀骜地上扬,透着阴狠, 高鼻梁, 冷薄唇, 虽然只是画像,但整个人的五官给人感觉很不好相处,甚至能从这黑炭笔素描的眼睛里感受到一丝不适。

“我对他这双眼印象太深刻了,就是这个样子。”谢安明指着画像的眼睛,咬着牙, 哪怕只是对着一幅画像,他眼睛里仍然充满了恨意。

“他让画手把这双眼睛改了不下二十次。”花月补充解释道, “在我印象盛铭没有这种凶狠的眉眼,不过这画像整体的样子跟盛铭非常像。”

“人在畏惧的时候,很容易把作恶者的样子想象得更加凶狠。”

沈戮虽然并不认识画像上的人, 但不相信有这么巧合的事,特别是发生在花月身上的。这件事一定不简单。

“但他是搞药剂研究的科研专家, 基本上每天都泡在实验室,要么做研究要么些论文,跟玉石商人完全不搭边。”花月感叹后,立刻补充一句,“当然, 这是我两年前的了解, 现在他变了也说不定。”

“有时候身份不过是伪装。如果真是他, 知道不死国和不死民,还知道怎么利用玉镯吸走不死民的寿元,那他一定就不是普通人。我们必须立刻去见他,以谢安明现在情况,即便有这里的灵气保护,也撑不过三日。他不死国的那些同胞,怕是最多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沈戮问花月是否知道直接找到盛铭的办法。

花月知道盛铭家的地址,但不确定他现在是不是还住在那里。花月就打电话给盛传,跟他确认一下他叔叔的现住址。

电话刚打通,不等花月开口,盛传就兴奋地先问花月是不是同意跟他交往了。

“你等等,我正开车往你那走,马上就到。”

电话挂了。

不一会儿,盛传捧着半人多高的大花束进门,放在前台。

他笑着对花月打招呼“无论我本人多么平庸,我对你的喜欢很美”

花月伸手。

盛传吓得立刻用手按住花,请花月不要再像上次丟山楂卷一样把这些花也糟蹋了,“它们是花,你也是花,本同是同根生,就不要互相伤害了。请让这些娇弱的小花朵有被插在花瓶里继续生命的机会吧。”

花月无奈地看一眼盛传,让江小绿把花收走,拿去装饰客房。

“这就当是你这今天连续骚扰我的精神损失费。”

“行”不管怎么样,花月接受了她的话,这是进步的表现,盛传很开心。

“盛铭现在还住在天海湾小区么”时间紧迫,花月问。

盛传开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满脸很认真的样子听花月说话。当他反应过来花月说的盛铭就是自己的小叔的时候,笑容在脸上瞬间凝固。盛传诧异地看着花月,张了张嘴,眼睛最后瞪圆了,直勾勾地盯着花月。

“你怎么知道我小叔的还知道他住在哪儿你和他早就认识”

花月点头,然后对沈戮道“看来他还住在老地方,我们走吧。”

花月让江小绿守着民宿,她拿着包就跟沈戮、谢安明走。盛传当然要弄清楚怎么回事,他不依不饶地跟上来,让花月跟他说清楚。

“看不出来”花月问。

盛传摇了摇头。

“你小叔曾是我前任,”花月让盛传以后不要再费心来找她了。

盛传把眼睛瞪得史无前例的大,“你居然和他”

沈戮开了跑车过来,花月和谢安明上了车。

盛传再看见沈戮居然开着一辆限量版超跑,更加惊讶,区区民宿义工居然这么有钱。最该死的是,这个男人开跑车的样子超级帅,这种蓝色太适衬他疏离冷的气质了,自己一个男人看着都忍不住想夸赞。

嗡的一声,跑车从盛传面前呼啸而过,只留一阵夹杂着尾气味道的狂风扑在他脸上。

盛传原地呆立三秒,觉得心好疼,太特么受刺激了。

他拿起电话,拨打给顾哲,电话接通那一刻他居然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起。

“喂喂盛传你在么”顾哲以为电话误打过来,刚要挂掉,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盛传哀嚎的声音。

“她和我叔交往过,而且她现在居然带着现任去找前任,这是要干啥”

顾哲听得稀里糊涂,具体问清楚具体情况后,他绝得自己的脑袋更浆糊了,不知道该怎么劝盛传。

“那个,人家现在跟你好像也没啥关系,既然这么复杂就算了吧。”

“怎么可能算了,如果那么容易我何必熬这两年。”

“那你就不要计较人家的过去,你也说过你不计较的,再说你也有过去。”

“可我的过去不是和她叔谈过恋爱”盛传依旧在纠结。

顾哲噗嗤笑起来,“你要是真和她叔谈过,那就真厉害呢。没想到你这么个性的人,居然也知道在乎伦理道德,不错不错,进步了。”

“对,管它什么伦理道德,都算个屁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再说我跟我小叔的关系一直不怎么样。老子要为爱奋不顾身,去他特么的虚伪的亲情”盛传感谢顾哲给他及时出主意,他这就去追人,顺便给他叔表明立场。

盛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顾哲根本阻拦不及。

他可没出主意,这事儿如果真闹大了,他不背锅。

顾哲想来想去觉得不放心,自己也急忙赶往天海湾小区。

天海湾小区是东湖市最高档的别墅区之一,位置毗邻东江,景色绝佳。一般高档小区的门禁都比较严格。一般人如果想要造访里面的住户,必须要在小区门卫处登记,等对方打电话跟住户确认之后,才能进入。

花月从沈戮的跑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发愁该怎么过门卫这关。门卫小刘早就盯上了花月,他笑着凑过来,试探问“花小姐”

花月愣了下。

“不知道花小姐还记得我不,小刘,两年前差不多就在这时候,你给过我一盒炸鸡吃来着。”小刘高兴地帮花月回忆。

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都是非常大有钱的人家,从来不会把他们这些干门卫的低等人看在眼里。花小姐人特别漂亮,和盛先生交往的时候从不留宿,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穿衣风格,不像小区里其她女人那样追捧名牌,简直可以说是出入这小区的女人之中的一股清流。

加上她曾经热情赠送炸鸡给自己,所以小刘对花月的印象非常深刻,即便过两年了他都没有忘记。

提到炸鸡,花月就想起来了,那次她和盛铭约好了去附近的公园野餐吃炸鸡,结果各自都买了一份。因为点多了,花月不想浪费,就带给了门卫。

“有两年没见过花小姐了,花小姐还是那么漂亮。”小刘很高兴见到故人,问花月这次来是不是找盛先生。

“对。”花月正想找借口。

“他刚好在家,今天还没出门。”小刘直接按开了电动大门,请花月她们入内。

车顺利驶进小区。

小刘张望了一小会儿,感慨这世道果然好人有好报。像花小姐这么善良的女孩,就算和盛先生分开了,还是会有多金帅气的男人喜欢她。瞧着这位开车的帅哥,财力应该跟盛先生不相上下。

不过这俩男人好像有点相似气质里都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小刘觉得很不好相处,不过花小姐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