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单手托着脸颊,满眼单纯无害地说着,“事情传出去,让别人觉得是她们对不起我,我才这般心狠手辣,倒也不错。”
“多谢父君跟皇姐为我提供了这个机会,日后说不定能帮上大忙,”司牧开心起来,“你们说此举是不是很妙?”
胭脂,“……”
对不起,他收回刚才幼稚感性的想法,主子果然每一步的背后都有深意。
朱砂见这事就算掀过去了,才大胆的说,“主子放心,我定找能手写您跟谭翰林的故事,到时候背地里这么一推,肯定会是市面上卖得火热销量最好的话本。”
司牧心情肉眼可见的明朗起来,曲腿平躺,两手攥着毛毯重新盖到鼻尖处,眼睫忽闪忽闪个不停,软声说,“倒也不必写的过於香艳。”
他的意思是,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最好,不要上来就是天雷勾地火他白花花的大腿跟谭柚酥软的香什么,他光想想就头皮发麻脸蛋滚烫。
朱砂挠脸颊,神情为难,“可他们都爱看啊。”
越是羞涩端庄的小公子越爱看这种的大胆又火热的话本,毕竟闺房无趣,只能在书中找点刺激又有趣的感觉。
司牧看向朱砂,朱砂立马怂了,“我懂我懂,内容绝对唯美,不会让人过度意淫您跟谭翰林中的任何一个。”
只是有一件事情,朱砂觉得不吐不快,“主子,您觉得自己名声差,巧的是,谭翰林在市井中的名声也没好到哪儿去。”
根本不需要去正名,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
他嘿笑,两只手的食指指尖对着戳了戳,“您看你俩多合适,连名声都一样,简直是天生一对!”
司牧,“……”
司牧伸脚轻轻踢朱砂,朱砂嘿笑着扭腰躲到胭脂身后。
他还有一事没说,那就是长皇子完全不用担心话本内容过於香艳。
毕竟只要有心的写手去花楼一打听,就能知道谭翰林她——
不行啊。
只是这事朱砂不好说。
见朱砂闲下来,司牧蠢蠢欲动,软声唤他。
“朱砂,你再给胭脂演一遍谭翰林对我说的话。”
司牧跟块化开的软糖一样,裹在毛毯中,只露出一双漂亮清澈闪着光亮的凤眼,“他估计都忘了。”
朱砂茫然地“啊”了一声,“都忘了?”
可是距离他上次讲完还没到一盏茶的功夫啊,这就又忘了?
朱砂看向胭脂,胭脂面不改色地点头,“对,是我忘了,你再说一遍。”
朱砂已经是有些担心地看着胭脂了。
这才多大啊,就健忘了?
胭脂抿唇睨他。
哪里是他想听,分明是殿下以他为借口想再多听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