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2 / 2)

“世子在邺城,可是让崔俨也弹劾过柏宫?”

这话根本无需回答,彼时崔俨弹劾的勋贵,数不胜数,四贵都在其列,遑论一个柏宫?李元之却也无需世子回答,心事重重的:

“倒给他起事的好名头,说是崔俨相逼。”

晏清源嗤的一声冷笑:“有没有的,他都会找个借口。”

说着起身把次间壁上的舆图一摘,铺在棺前,几人目光一落,仔细一盘点,只见西起函谷,北至黄河,南达两淮,占了朝廷小半江山,一时间,几人一片沉默,晏清源想起李文姜的话,沉稳启口:

“看是十三州,他真造起反来,未必人人服他,我给寿春太守魏平、西兖州刺史邢子才再各去一封书函,提醒他们各自防备。”

这才想起还有个寿春,李元之直摇头:“我怕寿春独木难支,四面八围,全是柏宫的势力。”

当初辛苦打下的寿春城,拓地千里的功业,极有可能,再次因柏宫而化为泡影,晏清源神情变的有些古怪,手指在舆图上摩挲片刻,立时起身,说道:

“我先回书房。”

从北宫出来,雪大的直扑人眼,睁都睁不开,晏清源伞也不撑,这一路脚步不停,来到书房,两个小婢女正抱着膝头打瞌睡,晏清源咳一声,把两人直接从矮凳上惊摔了,一见是他,忙上来见礼。

“过来研墨。”

他丢一句吩咐,拿干手巾揩把手,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等婢子研好墨,朝案头一坐,斟酌着下了笔。

灯芯里挑了数回,外头刘响悄无声息进来时,被婢子伸指压唇上做了个示意,他便先在一旁静候着了。

直到见晏清源把笔一放,却还是低头沉思,良久,才将信函一一装封,扭头一瞥,似早察觉刘响回来了似的,给个眼风,刘响前行几步,就到眼前来了:

“世子爷算的不错,大雪阻路,信还没能……”

这就要要呈上来,晏清源挥手阻了,先不听,拍手叫来名亲卫,吩咐道:

“这几封信,加急送出去,告诉驿站管事的,多加派几个人手,一不能丢,二要快。”

亲卫急急应下,拔腿顶着风雪去了。

说完,手一伸,那封边角有些濡湿的信,就递到了晏清源手里。

翻来覆去,反正面看了遭,没什么奇特的,“顾姊姊亲启”几个大字,却宛若流云,他无声一笑,直接撕开,纸间犹带一股似有如无的芬芳,是美人独占的,晏清源立刻想起当日她涂香膏的情形,不由自主的,放在鼻间轻嗅了下。

这样的一缕芳香柔情,一入鼻,就似可告慰他连日来的金戈铁马奔波劳苦。

只可惜,信是往邺城送的。

晏清源面无表情自头看起,逐字逐句的,目光锁在“椿庭既倒,萱花犹茂”一句上,流连不去了。

写的一手好字,不负她家学。

也用的一手好典,再往后,凄凄切切,缠绵哀婉,末了拿“愿来生把椿萱再奉”作结,晏清源轻抚着洒金小笺,那一笔笔,刚则铁划,媚若银钩,不由得令他一双眼睛,徘徊良久。

可手底不是她的刺绣,凹凸不平,手底一摸,就好似能触到那纤纤十指飞针走线的定势,晏清源想象着归菀落笔时的情形,信笺歪了一角,这一句,也落到一旁静候沉默刘响的眼睛里去了。

“世子爷,什么是椿庭既倒,萱花犹茂?”他看的如坠云雾,忍不住问一句,却见晏清源已然出神模样,思绪不在此间了。

外头风雪打窗,狂风忽的一阵呜咽挤进来,晏清源这才似有所动,回过神来,嘴角微翘:

“椿庭指父,萱花指母,刘响,你来说说看,陆归菀这是什么意思?”

他毫不避讳的把信一推,展在眼前,刘响会意,见他双目湛然,忙捧过来细究,典故既解,刘响看了许久,猛的抬头,掩不住的激荡之色:

“世子爷,陆归菀要把消息递给邺城!”

晏清源没有回答,眉宇微蹙,面上既不像焦虑,也不像动怒,只是有些若有所得而已。

刘响一想素日里听那罗延的那通抱怨,本也没放在心上过,此刻,倒翩然联想不断,莫名也跟着打通任督六脉似的,肃然道:

“她这是要坏世子大事!把邺城搅乱了!”

说着再不犹豫,宝剑噌的半出了鞘,杀机顿起,毅然决然看向晏清源:

“属下这就替世子爷把陆归菀杀了!”

声音震的烛火都跟着一晃,晏清源捏着信笺,任他涨的满脸怒气,毫无动静,刘响心里发急,不知一向果断的世子爷,眼皮子底下就搁着个大细作,到底在犹豫什么。

难道是舍不得?

不会,刘响暗自摇头,世子爷绝不是那样不顾大局的人,大相国身陨,四面危机重重……还没思想完,晏清源的声音响起来了:

“慢着,她在此之前,还托这家铺子送过信吗?”

第100章 破阵子(27)

多问一层,刘响早料到了,不消几句威逼利诱,店家吓得筛糠似的,只把来龙去脉说的一清二楚,刘响原话学了,此刻脑子冷下几分,眼睛端详着晏清源的表情,一眨也不眨:

“世子爷,是不是晚了?也不对,上一封信,是大半月前了,陆归菀那个时候,又怎么能算得出日后诸事?”

晏清源脸色铁青:“她不是算,她是猜到了。”

“怎么会呢?我也盘问了丫鬟,陆归菀没踏足过北宫一步。”刘响自己也绕糊涂了,一时语塞,“那,还杀不杀陆归菀?”

方才的气势,不觉就泄劲了,刘响生怕一个杀错,事后晏清源再怪罪下来,他上哪儿找人去?

晏清源微沉的面上,露出个诡异表情:“杀,怎么不杀,只是,杀这个女人,我会亲自动手,无须假手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