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对干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本身并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坚毅,处事精明细致,智商情商都很高。这样一个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来?

其实在文字狱问题上,干隆曾经非常通达理性,甚至还称得上宽容大度。

众所周知,干隆的父亲雍正在位期间曾经制造了多起着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对父亲的许多其他做法不以为然一样,对这些文字大狱干隆也一直腹诽不已,即位后立刻拨乱反正。雍正诛杀汪景祺,一直把汪的头颅悬于菜市口示众。干隆以京师首善之区,悬挂人头“有碍观瞻”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着,他又赦免了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许多被牵连之人,放还了查嗣庭、汪景祺的亲属,一时天下读书人如沐春风,感激涕零。

为了刹住文字狱,干隆还采取了一个非常有力的措施:他规定以后凡举报文字之罪者,如果举报失实,一律按诬告罪反坐。

这一下,文字狱风潮一下子被刹住了。从干隆即位(1736年)到干隆十六年(1751年),大清王朝文化领域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唯一可以称得上文字狱的就是谢济世私注经书案,而这个案子恰恰凸显了干隆的宽容。原来,谢济世才华出众,却性格倔强,雍正年间,他认为朱熹所注四书有许多错误之处,遂自注《大学》《中庸》,“自逞臆见,肆诋程朱”,因此被罢官治罪,发配西域。干隆即位,召他回朝,他迂性不改,把自撰的《大学注》《中庸疏》加以整理,又献给干隆。干隆虽然宽大,但程朱理学是清王朝的意识形态正统,他怎么能允许这样离经叛道的行为,于是“掷还原书,传旨申斥”。谢济世一气之下,要求辞官回家养母。干隆对他相当迁就,没有让他辞官,而是改任他为湖南粮储道,以便他就近养母。

不料,经历这么多风波,谢济世的性格不改,居然在湖南公开印行了《大学注》《中庸疏》。干隆皇帝虽然生气,但也只是命令把书版销毁,还特意在命令中说谢济世其人“识见迂左则有之,至居官,朕可保其无他也。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湖广总督回复说他遵行皇帝旨意,只烧毁了谢的书版,并未打击谢济世个人,干隆满意地批复说:“所办甚妥,止可如此而已。”从“止可如此而已”几个字来看,干隆非常明白处理此类文字狱的界限,也就是说,出于维护意识形态正统的需要,一个王朝应该对异端思想进行必要的压制,但不可以超出正常人情道理之外。

正因为统治者的心态如此难得地正常,干隆初年是清代为数不多的文化生态宽松时期。那些已经放下了笔的文人学士们又开始吟诗弄月,评古论今,一时间,大清文艺界呈现一派百花齐放的繁荣之貌。据推测,曹雪芹的《红楼梦》也就是在这个宽松时期开始写作的。

可以说,干隆十六年以前的干隆,是中国历史上对读书人最理解包容的统治者之一。但是,从干隆十六年起,皇帝心态骤变。

二 儒家治国理想的破灭(2)

干隆十六年七月初二,云贵总督硕色向皇帝密报,他在贵州安顺府普定县民间偶然发现了一件广为传抄的“奏稿”,托名为干隆朝以敢言闻名的大臣孙嘉淦所做,不过语言鄙俗,内容不经,一看而知就是伪托。其内容是攻击当今皇上失德,犯有“五不解、十大过”。

这“五不解、十大过”的具体文字已经无存,根据现存资料推测,一是说干隆举办南巡,浪费民脂民膏,二是指责他前一段因为金川之役滥杀官员。此外,还有可能夸大其词地渲染皇帝日常生活的荒淫无度,说他到江南巡游的根本目的是寻求美色。最后,“它甚至对满清王朝的合法性提出了非难”。

我们可以想象干隆在读到这个报告时的心情。这对他完全是当头一棒,没有丝毫精神准备。

即位之初,干隆曾经一心一意想做一个中国人理想中的明君:开明、克己、仁慈、公正,正大光明,爱民如子。

父亲是他的前车之鉴。他亲眼看着父亲为了治理天下、饱暖黎民而绞尽脑汁。然而,普天之下腾于众口的却全是关于父亲的种种匪夷所思的谣言,说他什么谋父、逼母、杀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好谀、奸佞。

干隆很清楚,父亲之所以被舆论如此苛待,主要是因为他过于察察为明,许多政策风霜严肃,伤人太多。他不想把皇帝做得像父亲那样笨,而是希望能像祖父康熙那样以一个宽大仁厚的形象永垂史册。

应该说干隆十六年以前,他的努力是相当成功的。这十六年间,他减轻刑法,他普免税粮,他平反冤狱,他恩待群臣,他像太阳一样源源不断地释放自己对臣民的善意和关怀。他所听到的,几乎都是臣民们的感激歌颂之词。所谓“万民欢悦、颂声如雷,吴中有‘干隆宝,增寿考;干隆钱,万万年’之语”。这段时间是他与臣民的蜜月期。

因此,“伪孙嘉淦奏稿案”的出现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他立命硕色追查此稿的来源,这一查之下,结果更令他震惊。

硕色最初汇报此案时,干隆以为这不过是少数几个人所传,很快就能查明来源并且销毁,把这件事的不良影响消弭于局部。不料,一开始追查,干隆就发现这不是贵州一省的事情,全国各地都相继发现了这份伪稿,甚至连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都争相传说其中的内容。至于传抄阅读过的人,更是数不胜数,查不胜查,从各级官员、秀才书生到平民百姓,甚至拉脚的、磨菜刀的、要饭的、游方和尚,都闻知稿中内容。仅四川一省几天时间就抓获了二百八十多个传抄过的人,更何况全国。这样一份明显是荒诞无稽,对皇帝大肆污蔑的伪稿,却居然引起全国民众如此巨大的兴趣,他们争相传说,如痴如狂。而他即位以来,施行的无数善政,却已经被人们忘在了脑后。

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面临着沦为父亲同一下场的危险。

干隆并不了解大众传播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小道消息是民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众对于那些由官方传播的、正面的陈词滥调往往毫不关心,相反对于那些负面的,特别是刺激性、轰动性的传闻,却最为热衷。传播这些爆炸新闻时给人们带来的超娱乐快感,是什么评书戏曲都无法比拟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从干隆十六年(1751年)到干隆十七年(1752年)两年间,皇帝的全部注意重心都放到了这个伪稿上。他感到无比的冤枉、愤怒和委屈。他像疯了一样日夜关注此案,发布了无数谕旨,度过了无数不眠之夜,命令各地官员,穷追不舍,务必要查出幕后真凶,千刀万剐,以解此恨。全国各级官员都被动员起来,数千人被捕入狱,全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然而追查了一年多,网越撒越大,牵涉的人越来越多,仍然是一团乱麻,了无头绪。眼看着这样下去,除了把伪稿内容更广泛传播之外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干隆只好匆匆结案,把两名传抄过这个稿子的低级武官定为主谋,杀掉了事。

这一事件给了干隆极为严重的心理刺激。抓不到真凶,皇帝就把仇恨转移到风传此稿的百姓身上。皇帝想起了韩非子的话,对老百姓来说,最需要的是如畜生一样不断地加以鞭策,而不能“养恩爱之心”,因为老百姓是没有头脑的。

就在伪稿案没有侦破之时,又发生了马朝柱反清案,这是对皇帝信心的另一次重击。

干隆十七年四月十八日,两江总督尹继善向皇帝密奏,地方官在追查伪稿案时,在湖北东北的大别山区发现了一起聚众谋反事件。据侦查,有个叫马朝柱的中年人,自称有法术,在深山中以烧炭为名,纠集众人,意图不法。他还刻了一个大印,内有“统掌山河,普安社稷,即受天命,福禄永昌”字样,不轨之心灼然可见。

案件上报之后,干隆十分重视。整个心思都沉浸在伪稿案中的皇帝第一个反应是怀疑马朝柱就是制造伪稿之人,因此严命地方官迅速进剿。马朝柱只身逃往四川,只拿获了马的母亲、妻子和侄子。审讯之下,发现马朝柱与伪稿案无关,不过此人的威胁并不在伪稿之下。

马朝柱,安徽霍山人,自幼胸怀大志。自干隆十二年(1747年)起,他就与霍山白云庵的正修和尚商量“起大事”、当皇帝。他效仿历代起义首领,对众人宣称自己十六岁时,曾梦到神仙降临,指点他到某处拜了名师,学得了一身法术,可以撒豆成兵,剪纸为马。他还宣传说,“西洋出有幼主,名朱洪锦,系明后裔,有大学士张锡玉,大将吴乘云,系吴三桂子孙,李荣爵即李开化等,统兵三万七千为辅”,说自己已经被任命为军师,如果大家跟随自己造反,将来都有高官可做。

这些说法让许多人半信半疑。为了吸引徒众,马朝柱想出了许多计策。干隆十四年(1749年)十月,他制造了一柄造型奇特的铜剑,悄悄把它藏到楼子石的一个山洞里,然后对众宣称自己梦到神仙赐了自己神剑,并且带众人在山洞里找到了这把剑。干隆十五年(1750年),他又对大家宣称,从上天处获得了一把神奇的撑天扇,用此扇“能行云雾中,三时可抵西洋。并称西洋不日起事,兴复明朝”。这些装神弄鬼的把戏十分成功,众人纷纷相信,交给他银钱,记名入伙。

当然,戏法也有玩露的时候。为了奖励手下的骨干,马朝柱派人到外地制造了许多“蟒袍”和“冠带”,分赐自己手下的“官员”,说是西洋之主从空中降下来的。这些“官员”兴冲冲领了“蟒袍”回去仔细一看,发现分明是戏班里唱戏用的,有的上面还写着裁缝和戏班的名字。这一失误让马朝柱的努力几乎破产。为了挽回影响,马朝柱又宣称西洋主从云雾中传来诏书,下降到武汉黄鹤楼。他派人去武汉,果然从黄鹤楼里取出了百余道诏书,大讲起义后的光辉前景,再次封了大批“官员”,稳住了人心。

经过苦心经营,马朝柱在各地发展了大量信徒。他又在各地“散札招军、囤粮制械”,操练刀枪。并且已经派员联络安徽霍山、太湖、桐城、亳州(今亳州市),河南商城、开封、南阳,四川峨眉山等地的信徒,互为呼应,并设立四将军职位,分统各部,约期举义。地方官率兵入山搜捕时,查抄出军械三百余件,硝磺(制造火药的原料)数百斤;捕获起义骨干共二百余人。

马朝柱案使干隆十分震惊。从干隆十七年四月至十二月的九个月间,他神经一直紧绷,批阅了马案奏章五十一份,传下谕旨五十八道,洋洋洒洒数万言。如果不是因为伪稿案牵出这起反清大案,很可能一场规模巨大席卷数省的反清起义一两年后就要掀起。思想至此,干隆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两起大案接连发生后,干隆蓦然发现,他治下的江山,原来远不是自己看到的那么四海升平,阳光灿烂。在自己看不到的角落,居然伏莽处处,随时存在农民起义大规模爆发的可能。

对于伪稿案和马朝柱案,干隆百思不得其解。他回想自己即位以来,对黎民百姓一直全力施恩,并无失德之处。他说:

临御以来,爱民之心常如一日,遇有灾浸,不下数百万帑金多方赈恤。至于蠲贷展缓者,更难数计。正供而外,并无私粟加征,又非若前朝纵容贪残之吏剥民脂膏也。即间或有不肖官员,略有派累百姓之事,无不立以重典,此实从来未有。

人民当感戴国家休养生息之恩,共安乐利,实不解此等乱民,因何丧胆昧良,甘蹈法网?(《清高宗实录》)

现实政治使干隆头脑中以儒治国的理想主义破灭了。原来“愚民们”只记得住鞭子带来的痛苦,而记不住主上的仁慈。他们多是愚昧而轻信的,没有头脑,没有判断,只热衷于享受传播小道消息的快感,极易受不实之词的蒙骗,寄希望他们给统治者一个公正的评价几乎是不可能的。

干隆以为,只要全力关注民生,不使黎民流离失所,就不存在农民造反的威胁。马朝柱案推翻了他这个假定。干隆十二年到干隆十七年,正是大清帝国蒸蒸日上,接近盛世巅峰的“幸福时光”,已经基本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传统社会的治理水平已经达到极致,而湖北省马朝柱盘踞之处大部分人也都是安居乐业。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发生了马朝柱起义案,这让干隆认为,心存不轨的“刁民”是任何时候都会存在的,不论吃不吃得饱,总有人痴迷于皇帝梦而无法自拔。

干隆越来越痴迷于阅读《韩非子》。他发现,原来他极为反感的这个政治理论家的话,今天读起来却字字珠玑。韩非子明确指出,人世间一切关系都是虎狼型的利欲关系,“人之急利,甚也”。人们心中充满的是“自为心”“自利之心”,不论是君臣、父子还是朋友,其实都是“用计算之心以相待”。老百姓心中只有利益,没有感恩:“彼民之所以为我用者,非以吾爱之为我用者也,以吾势之为我用者也。”而大臣们之所以在仕途上你争我夺,并不是急于效忠皇帝:“人臣之情未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

韩非子因此说,君主要控制臣民,不能全凭道德教化,更无须“养恩爱之心”,而是应该手握“法”“术”“势”三种缰绳和鞭子,通过严刑峻法来强化权力的威慑力量,使臣民不敢乱说乱动。“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韩非子·心度》)

如果承认人性本恶,那么儒家那套建立在人性善基础上的理想主义治国方案当然就是一厢情愿,只有韩非子的建议才是切实可行的。

就在马朝柱案侦破后不久,干隆十七年(1752年)十月,江西又查获了何亚四谋反案,紧接着十八年(1753年)正月,福建又爆发了蔡荣祖谋反案。江西上饶人何亚四,本以“耕种烧炭为生”。有一天,他挖地得藏银三百七十两,算命先生李德先因此说他命中要大贵,唆使他出资铸印信,制旗帜,造刀杖,说有天兵暗助,飞刀杀人,于是他也借托马朝柱案中的“李开化”之名,聚集当地乡民,欲图造反。福建漳州的秀才蔡荣祖与道士冯珩一起做皇帝梦,共谋起兵,立“大宁国”,因事机不密而被破获。这两起案件虽然都被及时侦破,但习惯于危机思维的皇帝却再也不能安枕。如何防范农民起义,成了他政治思维的新重心。

确实如干隆自己所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民生的皇帝。但是干隆中期的社会问题却已经不是几条民生措施所能解决的。人口压力导致社会动荡逐渐加剧,底层社会风声鹤唳,除了抗租抗税斗争之外,民间宗教和结社活动也大兴起来。据《清代八卦教》一书统计,干隆二十年(1755年)以前史料仅记载了16个秘密宗教与结社的活动,而干隆二十一年(1756年)以后则多达199种。干隆二十年以后,民间宗教和结社组织活动频繁,新教派组织不断涌现,秘密宗教和会党,可谓五花八门,名目之多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什么闻香教、无为教、弘封教、大乘教、善友会、弘阳教、清净门、白阳教、白羊教、归一教、金幢教、黄天教……林林总总,数不胜数。各省关于教案的汇报不断传来,让皇帝头痛不已。

因此,进入中期之后的干隆对社会的控制越来越高压化。对民间宗教和结社,干隆打击起来更是不遗余力。干隆说:“左道惑人,最为风俗人心之害,必当严绝根株。”(《宫中档干隆朝奏折》)干隆十三年(1748年)他说:“务须加意查办,杜绝根株。嗣后凡有干涉烧香聚匪之处,俱当留心查察,一有访闻,即行擒捕,不可稍有怠忽。”干隆朝以前,清代统治者对于民间宗教首领和帮会首领也采取严厉打击政策,不过仅限于处以监禁之刑。干隆却一改前例,查出即处死。

干隆朝的文字狱就是在干隆对社会底层控制由松转紧,对底层民众态度由宽转严的背景下发生的。表面上看,干隆朝的文字狱多数看起来荒诞不经,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些文字狱放到一起进行分析,背后的脉络隐然可见。

干隆朝文字狱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打击重心在社会底层。中国历代文字狱,都以士大夫阶层为打击对象。据郭成康、林铁钧之《清朝文字狱》一书统计,康熙、雍正两朝文字狱大约三十起,其中涉及官绅、名士者至少二十起,占全部案件的三分之二。而干隆年间触犯文网者,则多数是下层知识分子及稍解文义的平民。在约一百三十起文字狱中,低级知识分子,也就是童生、秀才、监生、武生等,占近四十起,平民五十多起,二者合计,占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二。这些人的职业五花八门,其中有裱背老板、酒店老板、当铺老板三人,童生四人,教书先生四人,江湖郎中一人,菜农一人,帮工两人,轿夫一人,算命先生三人,裁缝一人,无业游民一人,和尚五人,职业不清者二十二人,又各种职业的疯汉十八人。这一现象,是干隆以前任何一个朝代的文字狱从未发生过的,这就打破了士大夫阶层“垄断”文字狱“专利”的局面。

这些乡野小民、精神病患者和小知识分子之所以身陷文字狱,大抵有三个原因。一是为人不安分,“出位妄言”,妄议国家大政;二是涉嫌传播有民间宗教内容的“邪书”“图谱”,被怀疑有秘密传教和结社的背景;三是自称“托梦”“天命”“下凡”等,举止荒唐,“妖言惑众”。

干隆对历朝农民起义的规律深有研究。通过总结中国历史,他得出一个结论,社会底层最危险的人物是“失意文人”。他多次提醒地方官,要注意地方上的“失意文人”作乱。

干隆认为,读书人大多功名心极盛,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荣华富贵。一旦科举不顺,腾达无望,也不会甘于埋头做农民,而一定要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们最容易起不轨之心。而这些人又粗识文字,头脑灵活,因此是大清王朝最危险的潜在敌人之一。事实上,在干隆朝前期几起起义中,“失意文人”的身影确乎不时隐显其间。马朝柱本人就识文断字,似乎算得上是“失意文人”。福建蔡荣祖反清案中,蔡荣祖本身是一名秀才,与他共同起事的冯珩则是道士。王伦起义中的军师范伟也是个底层文人。干隆三十一年(1766年),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另一起莫名其妙的大案“割辫案”。干隆即提醒地方官员,追查案源时最可注意的是“士子内屡试不第自负才高学广而不得志者”。

干隆蓄意痛惩这些“满怀好心”的献策献词者,无疑是为了“以昭炯戒”,杀一儆百,消灭他们的“不安分”之心。皇帝治国的理想是“总一海内,整齐万民”,使全国人民都生活在高度纪律化之下。他认为,政治是肉食者谋的事。作为民间知识分子,他们唯一的晋升途径就是老老实实读书进学,此外任何一种钻营都是不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