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2)

宠卿入我怀 鹿一哒 2959 字 12小时前

心头猛然顿了一下,像被抓住了某根痛觉神经。他抓紧时间往军营里返,也许她找不到他,先回来了。

她确实是找不到他,自己回来了。当他着急忙慌的赶回来时,看到的是唐晔抓着她的手,一脸心疼的拿着手帕轻抆她手上的尘灰。她神色尴尬的抽回了手,径直往营里走去。唐晔见状立即跟上她,两人边走边低声说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担心她的安危做什么!她被流军土匪抓走正好,省得被他看到她跟别人腻腻歪歪!

……

这个时候庆功宴早已开始,郑王正在与众人举杯畅饮,把酒言欢。

陆予骞的脑袋,像被人拿小锤一下一下敲打一般,疼的人心烦意乱,他不打算凑这份热闹,想直接掉头回营帐休息。

结果没走几步被他八哥看到了,郑王殿下不依不饶,说什么也要他过去坐一会儿,与众将士喝几杯一同乐呵乐呵。

几杯烈酒进肚好像也没那么头痛了,陆续有人来向他敬酒,他来者不拒。饮酒间隙他听到一侧高茁笑嘻嘻的跟汪海洋低语道:“你看到了吧,跟在唐晔后面的就是言语。”

汪海洋道:“他们什么时候回的大帐?”

陆予骞眼角余光瞥了不远处一眼,唐晔和言语正从唐晔营帐方向那边走来。

高茁贼兮兮地笑道:“虎父无犬子,唐晔果然是唐老将军的亲儿子,不声不响的就给拿下了。我听到他俩说什么依山傍水的地,男耕女织的生活,夏天捉鱼,冬天赏雪,诗情画意一家三口外加一条大黄狗。想的倒挺美,如果现在播种的话,来年夏天之前还真能成一家三口。”

陆予骞微扯嘴角冷冷地笑了,夏天抓鱼冬天赏雪,一家三口外加一条大黄狗,感觉好像还不错。四处勾三搭四,不知检点的混蛋女人!

“语啊!过来坐我这边。”一侧郑王也看到了朝这边走来的唐晔和言语,他笑着朝言语挥挥手示意。

桌子是围成一个大圆形摆的,陆予骞右手边是郑王,左手边是高茁,高茁那边依次是汪海洋,空给唐晔的位置,郑王的右手边空着,言语过去正好坐那个位置。

其实要说起来高茁是好心,他是为了兄弟两肋插刀。他兄弟好不容易红鸾星动,他不能冷眼旁观郑王来搅场,他不能看着他兄弟情路坎坷而无所作为。反正他这人厚颜无耻惯了,他不在乎做一次没眼力见的蠢货。

他端起酒杯,热情洋溢的往郑王给言语空出来的位置上大喇喇的一坐,洋洋洒洒开口道:“王爷,您得给卑职一个机会跟您坐一块喝喝酒说说话。卑职对王爷仰慕已久,奈何王爷您公务繁忙,卑职不敢贸然到您府里拜访。今日难得有幸跟王爷坐一起,说什么卑职也得跟您喝几杯。”

郑王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在礼部,高茁隶属五军都督府,好像也没多大牵扯。况且高茁这人放浪不羁,除了丞王很少有人能入他眼,他这回热情的有点过头了,大概是将来有事要用到他吧。人在世上走,甭管身份高低,谁敢保证没有用到别人的地方。

郑王一面笑着应酬高茁,一面趁机拜托他九弟往旁边挪一下,给他家小语腾一个地方。

陆予骞的脑袋顷刻间疼的更厉害了!小语、言语、这才出来几个月,一个两个都跟八百年没见过女人似得,她有那么勾人魂魄吗?

言语过来时郑王拍拍左手侧的位置,示意她坐下,她冲着郑王微微一笑的同时,恰巧也看到了高茁那张贱兮兮的笑脸。

因为初初相识的不愉快,高茁给她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恐怖阴影。可能是恐惧后遗症吧,言语打心眼里害怕他,坐下的时候她无意识的往陆予骞身旁靠了靠。

高茁这家伙胡吹海侃很有一套,让他往这儿一坐,郑王就甭想有机会转头跟言语说句话。

言语刚坐下那会儿实在是饿了,也没管其他的,执箸狂吃一顿。可等她吃饱了,她又觉得与其像现在这般如坐针毡,还不如慢慢吃,分散一下注意力呢!

郑王跟高茁聊得乐火朝天,顾不上跟她说话,唐晔也自有他要应酬的人,无暇顾及她。

圆形简易舞台上,浓妆艳抹的美丽歌姬手抚鸾筝自弹自唱,曲子优美如小溪潺潺,声音甜美婉转似枝头黄莺。其实就算没人说话,她可以听曲看美人的。但是,身侧的陆予骞着实太吸引人的注意力,令人太难难以忍受。

事情是这样的,两人并排挨着坐,有人来向他敬酒,他转身回敬时,右肩膀便不轻不重的撞她肩头一下。再一次转身喝酒时,右肩膀无意识的轻轻蹭她一下。

就这样无止无休,她被撞的如坐针毡,可他好像一丝察觉都没有。她无奈,只能往郑王那侧挪动一些,结果,他微抬身子转身喝酒再坐下来时,又靠过来了,下一轮的蹭撞继续。

她想跟郑王说一声起身离开,可那个高茁也忒能“高谈阔论”,他完全不给她和郑王说一句话的机会。

等到好不容易找准时机跟郑王比了个手势,高茁发慈悲给了她一个跟郑王说一句话的机会。哪成想郑王听说她要离开,竟不同意,并且恩威并施又热情的挽留她陪着他听曲赏舞,临了竟还问她有没有看上的歌姬。

言语五雷轰顶,不等她开口说什么,高茁那厮又开始口若悬河了。她想插/进去说几句话,他的声音比她洪亮压她一头不说,还趁机威胁性的瞪她。

她知道高茁的厉害,她惹不起他,只得乖乖闭嘴。

一时走不了,身侧陆予骞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喝的畅饮,她的肩膀继续忍受着一蹭又一撞的折磨。

作者有话要说:  又木有发现,这些男人们一个塞一个的可恶,除了唐晔,他们都欺负言语。

言语:嘤嘤嘤......

高茁:哈哈哈......

郑王:小语,你过来摸摸这个美姬的脸,感受一下摸女人皮肤的滋味。

言语:......

高茁:王爷,卑职有个不情之请。

☆、幼稚

等陆予骞再次撞了她,又若无其事的去推杯换盏。她忍无可忍,她侧起身子面向他,静静地望着他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

他有完美的侧颜和正脸,文字很难赘述的美颜杀;他似乎喜欢穿深色衣物,即使此刻是酷暑夏日;他的冠饰不像郑王头上那样华丽贵重,他喜欢简洁而大气的,他身上几乎很少挂坠繁琐的组绶配饰。

他举手投足间的气场卓然华贵强大,他的一个物件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眼神,无不让言语充分认识到一个兵权万里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这是从客观上对他的公平评价。

主观上呢?他傲慢桀骜,偶尔孩子气的无理取闹,他也善良可亲。

陆予骞是什么人啊,他甫一转身就感觉到言语在注视他了。他坐下后假装没注意到她的目光,他倒要看看她能坚持看多久。

其实一转身碰到她,他是故意的,甚是无聊幼稚,但是他忍不住就想那样做。

比耐力这种事,就算言语再极力忍耐,她也是比不过陆予骞的。要知道陆予骞自小军中磨练,战场上什么状况遇不到。如果他是个脾气急躁,分不清轻重缓急,遇事控制不住情绪,不够冷静,容易被外界干扰心神的人。不用说统军几十万,几万人马他都管理不了。

结果很显然,以言语的失败告终。